按照《以弗所书》2章8-10节与4章11至16节的祷告

文:张文光

《以弗所书》2章8-9节是我们非常熟悉的。这是我们改革宗,福音派,长老会耳熟能详的“因信称义”教义的基础经文。但是往往我们忘记了第10节。我们称义后,必须“行善”。我个人认为“行善”除了包括传福音,也包括其他《圣经》要我们做的事,如好怜悯,行公义的事。

大家知道,保罗在《以弗所书》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来谈教会,今天我就用《以弗所书》作为我的祷告素材。

Photo by Lam Been Koon

首先让我们阅读《以弗所书》第四章第11到16节,再次复习保罗对教会建立的看法。这里提到四个职分:使徒,先知,传福音的,牧师/教师。

“使徒”一般上我们都把他们限制于十二使徒。因此我不详谈这项。

(一)先知型的牧者与领袖

我们就谈谈“先知”。旧约的先知是传神话语的人,神的代言人。来到新约,我们一般上把那些有前瞻,洞见,先知先觉的人称为“先知”。他们为社会,为教会发声,指出一些一般人没有察觉的弊端。此外,我们也把宣讲神话语的人称为“先知”。

祷告事项:

  1. 我们希望原道堂能有更多先知型的领袖,牧者。他们有异象 (vision),有使命感。为教会搭脉,找出问题,也为教会的发展,前路提出前瞻的看法。
  2. 我们为牧者们能细心研究原道堂未来5年计划的的草案,提出宝贵的意见祷告。因为牧者需要认同,并推动之。
  3. 为每周负责讲道的牧者,一些长老执事祷告,求神让他们正确讲解神的话语。能将神活泼的话语,注入信徒的心中,影响他们的生命。与此相关的,我们求神赐给我们更多有恩赐的讲道人,能有效,正确,深入浅出的解释圣经经文。他们有清楚的信息,有效,effective 的传讲方式(这个我们当中许多牧者必须持续提升),以及信徒能将教导实践出来,换言之,能贴近信徒的生命。

(二)传福音的

我们教会相当缺乏“传道的人”,英文称为Evangelist。保罗把“传道者”放在第三位。肯定传道的人是非常重要。如果没有传道,基督教不会流传到今天。往往我们将许多时间花在事工策划,花在举办一些活动,甚至处理人事上,但是往往花在实实在在传福音的时间很少。我们甚少带人归主 (至少我承认这是我的亏欠),我们甚至没有人可以带领来教会的布道会。

祷告事项:

  1. 求主帮助我们这些做领袖的,立定志向,一个月至少要花一定的时间来传福音。求神赐下传福音的志向与恩赐给自己。学习保罗所说,得时不得时,总要传福音。
  2. 求主兴起原道堂的Billy Graham,原道堂的唐崇荣。
  3. 求神让我们善用科技术,明了现代人的需求,有效的传完整的福音。

(三)牧师/教师

我把这两个职分合在一起。因为两者,pastor and teachers 基本的工作是牧养(shepherding, pastoring)的人。据我的观察(相信错误难免)现近许多牧者不太喜欢“牧养”,他们不喜欢与人打交道,探访更是缺乏。他们比较喜欢讲讲道,教教书。但是我个人认为必须重思或重拾牧养的职分。

我个人认为牧师的工作,有一个重要层面,是许多人无法做的,就是“牧灵” (spiritual care)。用上帝的话语来培养一个人的灵命。

祷告事项

  1. 求神让牧者真正有“牧灵”的恩赐,负担。学习适时地与会友同行,陪有需要的会友走一段路,用神的话语牧养他们。
  2. 让我们的牧者对神有大的信心,也有忠心。与神关系良好。清楚自己的使命与不忘初心,忠心,尽责的执行牧养的职分。有异象,智慧,与能力来带领教会。
  3. 求神赐给我们的牧者有健康的身体,灵命。与配偶有美好的关系,得到他/她的支持.
  4. 让我们的牧者对《圣经》的认识正确,理解体会与日俱增。
  5. 让我们的牧者持续学习,在行政,策划,牧养的实践,其他常识,学养上持续提升自己。
  6. 求神让牧者每周的讲道是实在,谨慎地传讲神的话语;带有能力,有内涵,及能更新人心的。求圣灵帮助我们的牧者,加添他们智慧能力,以便他们有信心来传讲神的话语。

(四)装备的工作

《以弗所书》第4章第12节说,神设立四个职分,“是要装备圣徒,做事奉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体。”(和合本修订版)以至于我们不会轻易被异教邪说所影响。换言之我们是成熟,稳定的基督徒。我们也能用爱心传讲真理,英文圣经比较翻译的较好: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 。我个人认为从上下文来看,Truth应当是指“基督教真理”,而不只是“诚实话”。

祷告事项:

  1. 求神保守我们教会的教导事工 (teaching ministry),包括成青主日学,主日讲道,儿童主日学,教育组的计划,讲座,团契,各个小组中的教导能正确,有深度,能有效的传承信仰。
  2. 求神兴起更多能够教导人的人。
  3. 求神让原道堂的每个信徒是个认真学习真道的人。

(五)在爱中建立的团体:彼此连结,彼此相助,渐渐增长

和合本修订版之《以弗所书》第4章第15节说,我们要用爱心“说诚实话”(照上面的讨论,可以理解为“讲论真理“),“各方面向着基督长进”。这句很好:因为我们各方面的长进,是朝向基督。基督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向他学习,以他马首是瞻。最终是连结与他这位“元首” (或“头“ – head)。英文NRSV版《圣经》是说we must grow up in every way into him who is the head, into Christ。这个into有百川汇海的意味,最终我们都归于基督这个“大海”,融合了。

而且保罗说我们必须靠着基督,“全身都连结的紧凑,百节各按各体的功能彼此相助,使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我们都知道,保罗用“身体“(body)这个意象(imagery )来代表教会。用身体这个意象,主要是要带出一个非常重要得信息:身体有不同的器官 (organs),各个器官必须是连结得甚为结实,牢靠,不会断落的。和合本修订版用了一个相当好的形容词:“接连得紧凑”。英文NRSV版《圣经》则 说每个器官是借着筋(ligament)连结,缝纫起来的(knit together by every ligament )。大家都吃过猪肉,牛肉,也吃过牛筋,知道牛筋是非常坚韧的。骨容易折断,但筋却不容易扯断。

保罗也说每个器官要“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能彼此相助“,英文说:each part is working properly ,那么身体(教会)就会增长,而且保罗也指出一个至关重要的真理: 这种的生长是在爱中进行的。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不是教会数量增长而已,更重要的是爱心日渐生长。 英文NRSV版《圣经》的表达方式较为清楚:We must grow up in every way into Him who is the head, into Christ, from whom the whole body, joined and knit together by every ligament with which it is equipped, as each part is working properly, promotes the body’s growth in building itself up in love.

祷告事项:

  1. 祈求原道堂属下所有的教会中的弟兄姐妹有彼此相爱的关系,彼此连结的结实牢靠,而不是松散的(loosely)。
  2. 每个会友,信徒发挥他们的功能,一起建立教会,建立爱心。
  3. 保罗提醒我们不是建立一个教会而已,而是建立一个有爱的群体。
  4. 最终保罗的教会观,是信徒能在教会中,经历爱,经历爱的建立,building up in love。信徒必须越来越有爱心。求神将这个爱的团体赐给我们。爱是圣灵的果子,愿圣灵帮助我们爱神爱人。

注:以上是本人于2018年12月8日 (星期六),在吉隆坡教会早堂的祷告会中之分享与代祷事项。美丽的插图是蓝炳焜长老的摄影作品。在此谢谢他让我自由使用。

亦舒谈写作 (二)

文:张文光

亦舒的这本《写作这回事》 有许多自传式的资料,可以窥探到她的生活小事,喜好,以及对一些事物的想法。比如说曾经三年时光,亦舒的稿子都是在图书馆里写的。又比如说她喜欢用什么笔来写稿,用什么稿纸。

倪小姐也不吝分享写作是否靠天分,写作有哪些压力,写小说需不需要大纲 ,如何取书名等。 我也急不及待想听听她认为写作者必备的是哪些条件,先入为主地认为她定会说写作必须靠天赋,必须阅读过上万的名著经典。没想到她说写作必须有纪律,“必须谢绝应酬,不要再听电话,回复电邮,不宜时常接受访问等”。这些问题我都没有面对,但是仍旧不能成为畅销作家。

倪小姐认为当先做写作人,再来想做作家(参页132-133);有点“为学为人也”的意味。她非常敬业乐业,从不脱稿(不然如何能有每年出了几本书,从不间断的记录)。她珍惜写作这分工作,也感谢写作给她带来生活所需,个人的荣誉。说她的生活费用,学费,置业成家,甚至面头首饰,交际开销,都是拜她的写作职业所赐(参页140-141)。

我们都羡慕多产作家的文思如泉涌不断,而凡人如我辈,往往对着空白的稿纸,或电脑荧幕,久坐仍不能挤出一个字,差点愤而上吊。但倪小姐说文思中断问题主要是“时间分配问题” ,“不可分心,这不是人笨刀钝的问题”(页172)。多么像Peter Drucker教导人如何管理公司,管理时间,处理事务。她宣告:“写作的首要条件是坐下来,写。作者若俗务缠身,四出奔走,大约不会有可能生产比较完整的作品。”(页173)

倪小姐不认为写作必须呕心沥血,”要写到夜半伏在床上痛哭的”。相反的,要愉快的写。如果要伏在床上痛苦流泪的写,那就不如转行。 “认识的作家不少,从来没有听说倪匡或西西说他们写得哭出来写作同其他工作一样,不宜爱理不理,嘻皮笑脸地干,我们要敬业乐业。却也不必为之落泪,写,不停地写,切忌有名与利的包袱,爱怎样写就怎样写,爱写什么题材就拿它来发挥。” (页179)

让我们学习倪小姐般,心花怒放,轻松欢愉,不间断的写吧!说不定还可以写出一层楼来。

(2018年1月12日)

当孝敬父母

文: 张文光

经文:《以弗所书》6章1至4节 :“做儿女的,你们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做父亲的,你们不要激怒儿女,但要照着主的教导和劝戒养育他们。“(《圣经》和合本修订版)

引言

今天是教会定的“双亲节”或孝敬双亲的主日崇拜,首先恭祝在座的父母们双亲节快乐。有个幸福的家庭,是令人羡慕的;而一个幸福家庭,父母扮演决定性的角色。可是不快乐的家庭,比比皆是,俗语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的可能比较厚,有的比较薄。有的夫妻离异,有的家庭父子反目,有的婆媳吵得不可开交;有的兄弟阋墙。

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当孝敬父母”,可能是老生常谈,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当中可能有许多人也曾经听过这种讲道,但是相信我们当中有的是初信者,有的还没有相信基督教,所以我觉得需要从基本讲起。对基督徒来说,就当做是复习吧。而且有些人认为信基督教的人不孝,我想带大家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以便厘清这个错误的思想。

华人与孝道

无可否认,华人是非常看重孝道的,我们说“百善孝为先”。我们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有《孝经》。孔子曾说过:“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论语》《里仁篇》里的话,意思是说父母还健在,我就不外出,如果真的非外出不可,就当“游必有方‘。”方“指的是有一定的去处,父母找得到的地方。

《论语·学而》也说道:“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这里的“弟”是“悌”,读音是“替”,意思是说对兄长的正确态度,即尊重敬爱兄长的态度(参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14年版)。这句话是说如果有人为人是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那喜欢触犯上级,这种人是少有的;而不喜欢触犯违背上级,却喜欢作乱造反的,从来是没有的。君子必须专心在基础工作上锻炼自己,基础建立了,“道”就会产生。而孝顺父母,敬爱兄长,这就是“仁”的基础吧(参杨伯峻,《论语译注》,页4)。

此外,在同一篇的《学而篇》里,孔夫子也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

“弟子” 就是后生小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父母跟前,或在家就当孝敬父母,离开自己的房子,便敬爱兄长,寡言少语,说则诚实可信,博爱大众,亲近与仁德的人 (参杨伯峻,《论语译注》,页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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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近东的孝道

所谓古代近东(Near East)就是当今的中东一带。包括埃及,伊朗,伊拉克等国家。孝敬老者 (Elder),尤其是父母,是古代近东的普通教诲。而一般上,孝敬老者就包括以下:

  • 给老者尊荣与尊严(honour & dignity)
  • 给老者关怀与支持 (care & support)
  • 祭拜 先人(ancestral worship)不只是华人祭拜祖先,连中东人,如埃及人也有祭拜祖先的风俗。

孝敬父母,《圣经》怎么说?

我们都很熟悉《十诫》,因为每个月的第一个主日,我们都有背诵。第一个诫命是什么?你们会背吗?第一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条诫命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第三是”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字“,第四是”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诫是什么?就是“当孝敬父母”。

一般上我们都认为这十条诫命是写在两个石版(stone tablet)上的。有人认为一个石版分别刻5条诫命;有的则认为一个石板刻4条,另外一个是6条(就如我Powerpoint里的图片所示)。英国All Nations Christian College的圣经研究讲师David L. Baker认为十诫分成爱神与爱人两大部分(参他的著作The Decalogue: Living as the People of God, Apollos, 2017)。这跟旧约《利未记》19章18节及《申命记》6章5节,以及新约耶稣所说的两大诫命(参《马太福音》22章34-40节,《马可福音》12章28-34节)是相符的。而十诫中第一到第五诫命是属于一组,这组是关系到“爱神“(Love God),其他的诫命则是关系到“爱人“。Baker把第五个诫命放在第一块石版,即“爱神”这边,意思是说,孝敬父母就是爱神的表现;如果你爱神,必定要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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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则说,孝敬父母应该是属于人伦,人与人的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s)这一块。就算我们把孝敬父母归属人伦关系这一块里,我们应当察觉,孝敬父母是人伦的第一诫命。因此,孝敬父母是一条非常的重大诫命。

旧约的教导

让我们来看看旧约圣经,关于孝敬父母的教导:

《出埃及记》20章12节: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申命记》5章16节:

当孝敬父母,正如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给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圣经》清楚让我们看到孝敬父母是有报偿(reward)的,就是“在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有人说中国人因为遵守孝道,所以他们的5千年的国家,文明没有消灭或中断过。

来到新约,又是怎么说呢。让我们看看。

新约的教导

《以弗所书》6:1-3:“作儿女的,你们要在主里 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和合本,修订版)

我们可以看到,在《以弗所书》6章1到3节,保罗把我们刚才读的《出埃及记 》20章12节和《申命记》5章16节联合起来了。或者说保罗引申这两段经文,而写出《以弗所书》6章1到3节。意思是一样的。

让我来说明《以弗所书》第6章的意义。

《以弗所书》614节的背景与意义

《以弗所书》6章1到4节是放在一个大段落内,这个大段落就是《以弗所书》5章21节到6章9节,一般上解经家称之为“家户经营“ (Household Code)。

根据郭汉成牧师所说,“家户”(Household)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人,如夫妻,儿女,但是在古代罗马社会“家户”也包括非血缘关系的人,如雇工,用人,仆人,或投靠某个大户人家的”清客”。

罗马社会阶级森然,分明,有上层的统治者,精英分子,Aristocrat,下有奴隶,以及已经用钱赎回,获得自由的前奴隶,或称“自由人“(Freed man)。所以他们的关系可以分成两大组别:主人(Master)与从属的关系 (Subordinate)。我们看到保罗在”家户经营“这个段落,处理了主人与奴隶,夫妻,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教导他们他们当如何相处。

必须提的是罗马社会也有他们的“家户经营“的规定,但是一般上都是从属必须顺服上级掌权者。整个架构是父权至上,以成年男性为主,强调从属一方(如妻子,孩子,仆人)必须决对服从上级。

保罗的“家户经营“原则有个非常基本的不同,他要这些掌权的上级与从属的人“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这可以在《以弗所书》5章21节清楚看到。无可否认,在当时而言, 这是一个非常颠覆性的思想。

其实在《以弗所书》2章13-18节,保罗已经说了,“基督是我们的和平,使双方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绝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终止了冤仇。“ 在《加拉太书》3章28节,保罗也说同样的道理。经文如此说:”你们凡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不再分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夫妻,主人与仆人,儿女与父母的关系也必须服膺这个“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的原则。

儿女的责任

《以弗所书》6章1至2节开忠名义的说:“做儿女的,你们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儿女”(ta tekna)强调的是关系,不是年龄。

“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6:1a)

“听从” – 儿女站在较卑微的辈分上顺从父母亲的权威和命令。

这段经文的语态是“主动语态”(present active imperative),因此听从父母必须是持续做的。

“在主里” – 意思是说符合耶稣的教导的。因此“听从父母”就是顺服基督的一部分。

“孝敬”(timao)的意思包括顺从,尊敬,爱护以及使父母感到愉快。

而在旧约,孝敬 (kabod)有“给某人权力” 的意思。因此,孝敬父母就是授予父母崇高的地位。

旧约圣经严厉禁止对父母的不孝,忤逆行为。《申命记》21章18至21节这么说:

人若有顽梗忤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然惩戒他,他还是不听从他们,父母就要抓住他,带他出去到当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顽梗忤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然后,城里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全以色列听见了都要害怕。”

而《出埃及记》21章15与17节也这么说:

打父母的,必被处死。……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

从以上的经文,我们可以看到,《圣经》是非常注重孝道的。孝敬父母是一种来自上帝的诫命(commandment),违反者可以被处死。

父母对儿女的责任

刚才我提到了,保罗的“家户经营“原则是双向,彼此顺服的。因此在阐明了儿女的责任后,保罗在《以弗所书》6章第4节说道: “做父亲的,你们不要激怒儿女,但要照着主的教导和劝戒养育他们。

经文是提醒“做父亲“,因为古代儿女的监护权利是属于父亲的。罗马社会给父亲绝对的权力,处置儿女。当一个婴儿出世后,父亲看了一眼,如果不喜欢这个婴孩,这个婴孩就成为弃婴了。

保罗在这里颠覆了这种思想。他提醒做父亲的,他们有责任。这是对绝对父权的修正。在积极方面,做父亲的,必须负起教导养育儿女的责任。父亲有神圣的使命,“要照着主的教导和劝勉养育他们”。

在消极方面,保罗提醒父亲不要“惹儿女的气”;这是旧的翻译,《圣经》和合本修订版翻译为:“不要激怒儿女“,什么是“激怒儿女”?解经家认为”激怒“的例子包括过分严厉的训练,苛刻的要求,滥用权力,偏袒,不停的挑剔和谴责,让儿女蒙羞,或忽视儿女的需要和感受的行为 (参Andrew Lincoln, Ephesians, Word Commentary, 406)。

“教导” — (paidea; discipline) 指的是一般性的教育活动和训练。

“劝诫” — (nouthesia; instruction)则是口头上的警戒。

“养育” – 就是抚养长大和教育。

“照着主的”(kyriou; of the Lord)而不是自己的意思而已。以敬畏基督的心来进行。

应用:敬重父母,与他们做朋友

听了那么多,我们如何应用?

我想我们可以学习到几个可行的功课:

一,必须敬重父母,给父母尊严与尊荣,不可忤逆。

二,儿女必须听从父母在“基督里“的教导。

三,儿女必须照顾父母肉身的日常需要,给他们实际的关怀与支持(care and support)。

第四,我想引用龙应台的一些看法。大家认识龙应台吧?她曾经在马英九担任台湾总统的期间,担任台湾首任文化部长,她是非常著名公共知识分子,作家,文笔非常好,写了好几本畅销书。

最近(2018年4月)龙应台出版了一本新书,叫做《天长地久—给美君的信》,谁是美君?美君就是她的母亲。这本书是龙应台写给她的失智的母亲的信函。2014年她辞去文化部长,在台北《天下杂志》“美君”专栏。写对上一代(母亲)的感恩致敬,也是对下一代的温柔提醒。2017年8月她移居台湾最南部的屏东潮州镇,照顾失智的92岁母亲。

书中的一个慨念,或许是我们可以学习的:就是把父母当作你的朋友,多跟他们谈天,说话,了解他们心灵的需要,体会他们的感受与心情,一起做一些事。

龙应台说她很早就学习跟她的儿子安德烈与菲力做朋友,16年前开始每年单独与孩子一起去旅行。比如说去湄公河流域,去东欧,西欧。在这种一对一的时间里,大家能更加了解彼此。

但是龙应台问为什么她不曾把她的母亲,美君也作是她的“女朋友”?一个大她26岁的“女朋友”?而女朋友之间做些什么?龙应台常常约她的女朋友一起去看长电影,去听乐团演奏,去欣赏一个难看到的展览,去一起吃顿饭,去散步,去喝咖啡,去看漫天星斗直到凌晨两点,一起煲电话粥等等。

但是没有,她没有这么做,因为一旦是“母亲”,就被抛进“母亲” 的框框里,格子里,定位为必须成为龙应台的人生后盾,而后盾是在后面的,我们的眼睛是长在前面,因此注定一生看不到后面的母亲(参书,页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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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代不会倾吐,下一代无心体会

我们的上一代都不善于表达自己,不会说他们的心中的感受,不会倾吐,我们往往也无心去体会。让我们学习多点与长辈沟通,他们需要我们跟他们说话。很多老人很孤单,寂寞,没有人跟他们说话;似乎人生最后的一段日子,就是等候那天的到来。学习多点陪伴他们,学习与他们说话,虽然可能不是很容易,但必须有耐心。

捉紧机会,因为机会是世界最残忍的情人,也许曾经宠爱过你,可是一旦转身就绝不会回头。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每天日落一次,就是生命减去一截;当分手的时刻来到,你会措手不及。

家母过世时,我才明白什么是“永远”:你不能回到以前了。老家还在,但是你回去老家,她已经不在了;到哪里都找不到她了。这种失去是无法逆转的。

当中父母还没信主的,让我们抓紧机会向他们传扬福音,我们都希望在永恒里,我们所爱的人也在哪里,与我们在一起。

龙应台在书中说到当年鼓励她去国外念书,而且帮她填了一大堆申请大学文件的外籍教授,她一直想去探望他,向他说声谢谢。但是因为公事忙碌,一再拖延,蹉跎。最后老教授弥留,她还是没有机会跟他说声谢谢。这成了她一生的遗憾。 她说:人生里有些事,就是不可蹉跎。生命就像黄昏的余光,瞬间没入黑暗里。

今天赶快跟你的父亲母亲说你爱他们吧,说声谢谢吧!立志多花时间,把他们当朋友,跟他们在一起,一起谈天,听他们的心事,一起做点什么的,一起快乐吧!

神是我们每个人的慈爱父母

对于那些心灵可能感到孤单寂寞的人,或者做父母做的非常挫折感的人,我要说的是,神是我们慈爱的父母。他爱我们,必定看顾我们。让我们来看看几处经文:

《诗篇》103篇13节 : “父亲怎样怜悯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悯敬畏他的人!”

《以赛亚书》49章15节 : “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悯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

 

 

(注:这是本人在2018年5月13日在原道堂吉隆坡教会早堂(在Sri Gombak)的讲章;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誊写。)

The Federal Court Sheds Light on the Inventive Step of an Invention

 

Light in Autumn

The apex court of Malaysia has recently delivered an important decision which touched on the key requirement of inventive step involved in an invention and how to determine such inventive step.

In Spind Malaysia Sdn Bhd v Justrade Marketing Sdn Bhd & Pang Cheng Hoon (Federal Court of Malaysia Civil Appeal No. 02(f)-55-08/2016(W)), the following three questions of law were referred to the FC:

1. Whether for the purpose of considering whether a patented invention is inventive (or not obvious), the court is required to apply and carry out the 4-steps test from the case of Windsurfing International Inc v Tabur Marine (Great Britain) Ltd [1985] RPC 59 (or more commonly known as the ‘Windsurfing test’)? (Question 1)

2. Whether there is a distinction to be drawn between determining the “claimed features” of the claims of a patent (for the purposes of assessing novelty and infringement) and determining the “inventive concepts” of the invention in the patent (for the purpose of assessing inventiveness)? (Question 2)

3. If the answer to Question 2 is in the affirmative, whether an assessment of the “inventive concepts” of the invention is to be confined to just the claims of the patent or should be construed from reading the patent specifications as a whole and with the common knowledge of the skilled person? (Question 3)

The appeal relates to a patent for an invention which is simply called a “floor trap” granted to the Appellant. The Appellant sued the Respondents for infringement of patent and the Respondents counterclaimed to invalidate the patent for lack of novelty and inventiveness. The Appellant’s claim was dismissed and the Respondents’ invalidation counterclaim was allowed by the High Court. The appeal to the Court of Appeal was also dismissed. Leave was subsequently granted by the FC for the 3 questions mentioned above to be answered.

In answering Question 1, the FC considered the Windsurfing test to be a good starting point for assessing inventiveness – describing the test as “a useful framework…[and which] provides some clarity of reasoning and consistency of approach”. However, it cautions that the individual steps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being “set in stone and mechanically applied”. Ultimately, the question is simply whether the invention is obvious to the person having ordinary skill in the art, having regard to prior art. The 4-steps Windsurfing test was summarised to the following:

Step 1: Identify the inventive concept embodied in the patent.

Step 2: Assume the mantle of person having ordinary skill in the art, and impute to him the common general knowledge at that date.

Step 3: Identify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prior art and the alleged invention.

Step 4: Determine whether, viewed without any knowledge of the alleged invention, those differences constitute steps which would have been obvious to the person having ordinary skill in the art.

The FC described the test for Step 4 to be an objective test and a question of a fact and two types of evidence can be considered: –

  • primary evidence in the form of the opinions of expert witnesses; and
  • secondary in the form of contemporary events and commercial success of the alleged invention.

On the evidentiary value to be given to expert opinions, the FC viewed such evidence as “generally valuable and often necessary”. However, the ultimate question of fact, i.e. whether the step was obvious or not, must be determined by the court and the court is not bound to follow the expert’s opinion. This reaffirms the position taken by the FC in the earlier case of SKB Shutters Manufacturing Sdn Bhd v Seng Kong Shutter Industries Sdn Bhd & Anor [2015] 6 MLJ 293 (“SKB Shutters”).

As for secondary evidence, the FC held that such evidence is not in itself conclusive on the question of obviousness and care should be taken when conferring proper weight to such evidence. Question 1 was thus answered in the affirmative.

Question 2 and Question 3 were considered together. The FC declared that “[t]he starting point in patent litigation, whether to determine novelty, obviousness, or infringement, is… to ascertain the scope of the claims in a patent”. As such, the inventive concept of a patent must be identified from the claims. The FC further explained that “[i]t is the inventive concept that the patentee has put forward as underpinning his monopoly that must be identified”. Accordingly, inventive concept is to be distilled from the claims and not from the patent specification as a whole. It also follows that technical advantages of an invention which the patentee aimed to achieve, but are not included in the scope of the claims, do not constitute an inventive concept. The FC was however careful to point out that while inventive concept is to be determined from the claims, it is not to be equated with everything stated in the claims. Rather, inventive concept is the “essence of the idea” or “the core (or kernel, or essence) of the invention”.

Question 2 was thus answered in the following manner: in determining both the scope of the claims for assessing novelty and the inventive concept for assessing inventiveness, the court must look at the claims in the patent. However, the inventive concept is not one and the same as the claims; it is the core or essence of the invention. Question 3 was answered in the negative.

This recent Spind decision by the FC is important for patent litigation as it confirm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Windsurfing test for determining whether an invention is inventive or not. The decision also explains how the inventive concept of a patent can be ascertained – from the claims. Patent drafters would also wish to take note of the court’s position in this regard. Based on this decision, it is imperative that patent drafters ensure that the “core (or kernel, or essence) of the invention”, i.e. the inventive concept, be specifically included in the claims of the patent.

(Contributed by Teo Bong Kwang & Ng Yueng May, Messrs. Wong Jin Nee & Teo, Kuala Lumpur, 29 March 2018. Used by permission)

生命·哲学·狗

文:张文光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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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到我最爱的书局Kinokuniya去,本意是要买本Moleskin日记本给儿子;免不了去浏览令人垂涎,琳琅满目的书籍。结果就是两袋书,其中一本是丹尼尔·克莱恩(Daniel Klein) 的Every Time I Find the Meaning of Life, They Change It (Oneworld, 2015年出版)。作者是位78岁的美国作家,写小说也写非小说 (non-fiction),包括与他人合写了一本畅销书,叫做《柏拉图与鸭嘴兽一块上酒吧》(Plato and a Platypus Walk into a Bar)。

据作者说,本书是他25岁开始收录的一些哲理短句(他称之为Pithies)的反思。每章卷首都有一段某位哲学家的短句,作者就借题发挥,加以扩充,评论。这本书没有提供当怎样过一种有意义的生命的想法,而是探讨不同的哲学思想,让读者自行决定那种想法才是好的。作者所收录的短句其实代表了不同学派或者是一些重要的哲学思想,主题,如自由意志 (Free Will),享乐主义(Hedonism),存在主义,萨特,休谟对生命意义的洞见,尼采的“超人”思想,悲观主义,理性主义,犬儒主义 (Cynicism),新无神论(New Atheism),不可知主义(Agnosticism), 朋友的好处,什么是爱,圣经《传道书》的智慧等。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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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笔生动,写得妙趣横生;内容深入浅出,显出作者的饱学。字里行间时不时闪出智慧亮光。堪称一部把隐晦的哲学思想通俗化,又能与现代生活种种课题接轨的难得佳作。

书中有好几处让我有所领会,学习。让我把它们罗列一下。

在本书142页(我只能用页数,因为这本书没有目录,也没章题,章数),作者克莱恩引述了培根(Francis Bacon)的名言:“一点哲学引向无神主义,但是深邃哲学则带领人的心思到宗教”(原文作:A little philosophy inclineth man’s mind to atheism, but depth in philosophy bringeth men’s minds about to religion”)。作者自谦的说他可能没有资格评论,因为他无法探研哲学的深处,但是他还是能捉到这句名言的重点。他接着说:“亚里斯多德的名言:‘当你知道得越多,那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更多’,培根是从这个想法开展他的看法的。承认自己所知的有限,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知道的是那么少,真的是一种大开眼界的想法(a real eye opener)。但是这不能阻止我们想要知道的更多,或者至少保持一直探索的态度。对未知的追寻,肯定让我们心思倾向于寻求属灵事物(any wondering about the unknowable certainly inclineth a mind toward the spiritual)。

另外一章是谈到怀疑主义大师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的那一句:“对宇宙来说,人的生命不比一只牡蛎来得重要”(The life of a man is of no greater importance to the universe than the at of an oyster)(参本书第81页)。 休谟认为人只是宇宙这个巨大机器中的一个小零件,渺小得没什么意义。但是作者认为我们可以用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牡蛎比喻。虽然我们的生命微小,但是可以有巨大的涟漪作用 (ripple effect)。他引用Frank Capra 的电影It is a Wonderful Life 来说明。主角George Bailey认为他对不起他的家人与社群而想在圣诞节前夕自杀,但是Bailey 的守护天使Clarence出现,让Bailey 看到如果没有他,整个社区将会不一样。

此外,克莱恩也引用英格玛·伯格曼(Ingmar Bergman)的电影 《芬妮与亚历山大》(Fanny and Alexander)中的一段对白,来带出这个信息:

“世界是一窝的强盗,黑夜经已降临;邪恶已经挣脱锁链,像疯狗般的横行世界。邪恶的毒素影响了我们每个人,无人幸免。因此让我们还能快乐的时候,继续快乐吧,让我们继续善良,慷慨,充满爱心,做个好人吧。我们无需感到羞耻,其实是必须,在我们微小的世界取乐吧。”(It is necessary and not at all shameful to take pleasure in the little world)(参页84-85)

17293170 - a photo of the full moon at night

从本书,我也学习到,思索本身就是一种的喜乐,而其重要性不亚于其他肉体感官好处。根据作者说这是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所强调的(参页58-60)。他引述罗素的说话:”The goods of the mind are at least as important as the goods of the body”。

书中有一章谈到友情的可贵,引述了美国哲学家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的名言:“老朋友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你能愚笨的与他们相处”(It is one of the blessings of old friends that you can afford to be stupid with them)(页64),读后让我心有戚戚矣。

在宗教观念上,作者自称是一个不可知论者(Agnostic),但他对宗教仍然是非常尊重,且持开放的态度(参页145)。 所传达的仍然是一个积极的人生态度,在讨论叔本华的悲观主义那一章(页30-34),作者引用伍迪·亚伦(Woody Allen )的电影Hannah and Her Sisters 的男主角密奇(Mickey)在片尾的一段独白,来说明其实我们能从生命中的小乐趣,重拾对生命的喜悦感。而就是这些小乐趣,让我们在看来充满绝望的境况继续向前。正如王尔德(Oscar Wilde)所说:“我们每个人都身处阴沟,但当中有些人却看着满天星星。”(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本书充满历代西方哲学家的睿智短句,加上学问渊博的作者之讲论,分析其时代意义,有些段落读来的确有暮鼓晨钟的感觉。

书中有个相当精彩的后记 (Epilogue),讲到读者对本书的回响。他说读者们最大的回响是有关他的狗Snooker的一些记载。因此在后记他谈论了一些狗与哲学家的有趣逸事。我转述之,以飨我的读者。

古代希腊(约公元前4世纪)的哲学家第歐根尼(Diogenes)曾说:“狗与哲学家作了很多很大的好事,但是他们得到最少的报酬。”英文是这么说的:“Dogs and philosophers do the greatest good and get the fewest rewards” 。[我想很多人会把“哲学家”这词,换成他现在正在做的职业或工作]

Diogenes是希腊众多哲学派系中称为“Cynic”的,他也被称为Diogenes the Cynic。 而“Cynic”这个词是来自希腊文,意思是说“像只狗“(dog-like)。因为Diogenes生活举止活脱脱就像只狗。他说狗很自然,不做作;要吃东西就吃东西,要撒尿撒尿。狗只活在当下,不用为过去或未来烦恼。Diogenes 常赞赏推崇这种生活方式。一生据说说是住在一个木桶(亦说是装死人的瓮),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只包括这个木桶、一件斗篷、一支棍子、一个面包袋。他鄙视社会的虚伪,卫道之士。我们的仁兄也因此仿效狗狗,肆无忌惮的公开撒尿。中文把Cynic翻译为“犬儒”。嗯,还是第一次看到两者的联系。

不只是Diogenes从狗学到人生哲理,大哲学家柏拉图也说:“Your dog is a true philosopher” . 不相信,去翻阅《理想国》第二卷,当中苏格拉底与格劳孔(Glaucon) 有关“哲学王” (philosopher king) 当拥有的素质的对话。

(2018年3月8日,星期四)

 

社会秩序与超越意义 — 赵紫宸思想浅谈

文:张文光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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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有阅读硬邦邦的神哲学文章了(最近几年多读些散文小说)。昨天filing 一些文件时,看到2007年的一些笔记,是关于20世纪中国基督教神学家赵紫宸的一些记录。看看原来是从北京哲学系教授孙尚扬的《宗教社会学》的附录文章载录出来的。孙尚扬的文章题名为〈在秩序与意义之间:赵紫宸的选择及其得失〉。笔记有些甚有意思的东西,但不是很完整,因此想把原文找出来再看一遍。翻找塞满书架上杂乱的书,非常高兴最终找到了。十几年没动,已经蒙上一层厚厚的灰尘。抹去灰尘,重新阅读这篇文章。读后获益良多。

孙尚扬认为基督教有“处身于世界,又不属于世界”的特性,因此既有关注今生,或者说现世的实际问题,比如说社会的改造的向度, 也有出世(超越)的向度。他把前者称为“秩序”,后者成为“意义”的层面。而文章主要是讨论赵紫宸(1888-1979)如何在上述两个取向之间,做出选择,而其得失何在。

赵紫宸向来不被保守教会所接纳,因为他的一些思想有所谓“自由派”,或“社会福音”的因素。但是无可否认他是20世纪中国基督教历史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他的一些看法,思想,到今天还是相当适切的,值得加以研究。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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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尚扬认为赵紫宸,像当时许多的基督教神学家(如吴雷川,吴耀宗等人),是倾向于取基督教的“秩序”意义,或者说“宗教功能”。赵认为不仅知要救“个人”,也要救他所处的“社会”。他强调“教会乃是社会中的社会”,乃是道在社会中的肉身。他一生所作,重点似乎是希望透过基督教来改造人心,从而改造当时的中国社会与政治秩序;多过于基督教的“意义理论”之建构。孙尚扬认为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基督教神学家,多数把思想和行动集中基督教与社会秩序的关系上,尤其是社会秩序的重建。但在基督教宗教“意义系统”的建构却没有什么建树。

赵紫宸对汉语基督教神学的建构,一直是孜孜以求;当一些中国基督徒认为基督教更多是一种生活方式,因此应该在生活中,而不是在理论上表现其生命力时,赵紫宸一方面表示赞同,另一方面又补充道,基督教是宣讲圣言的,这既需要用活生生的人格,也需要用理论来予以表达。 换言之,基督教作为生活方式需要得到解释。赵紫宸认为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在华传教士,在思想领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一直到推翻满族统治的政治改革时期,他们对中国人的生活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但是,自那以后,中国的教会几乎不再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影响。 1938年前中国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如人本思潮,实用主义,实验主义,自然主义,怀疑论等。当各种思想大行其道时,基督教却患上了失语症,“以致对中国人毫无价值可言”。(孙尚扬语,页284)根据孙尚扬的说法,赵紫宸因此疾呼当中国处于抗战救国的生死攸关之际,基督教应该力图在思想领域产生影响。它应该该宣讲自己的社会哲学,此外,教会应想法设法发现和开发它自己的思想家和思想领袖。(页284)

的确赵紫宸在理论建立方面,出了许多力量,著作等身;其中包括大部头的《基督教哲学》等。赵氏认为中国的问题是“人心”的问题,因此强调用基督教来改造“人心意念”。他甚至认为只有基督教能完成为中国创造人的新精神的使命。(页291)

看来是时候把当年从北京买回来,现也封尘的三大册《赵紫宸文集》拿下来读一读了。

(2018年2月9日)

亦舒小姐谈写作

文:张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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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亦舒小姐的小说,还没有完整地看完一本。当然听过她的《玫瑰的故事》,《喜宝》等。也略有所闻家明闲来就读《红楼梦》。 近来倪小姐(亦舒本姓倪,或当称倪阿姨,但想想自己也属大叔辈了,厚道点吧),出了一本叫做《写作这回事》的散文集 (香港,天地图书,2017年10月),让我心中好奇,这么一位多产的作家,肯定对写作有深切体会,或许字字珠玑。就如当年Stephen King 出了一本谈他的写作秘诀的《On Writing》,我还特别买了精装本,奉为圭臬。

横越两岸三地,东南亚,仍然屹立华人世界言情小说几十年不倒的她,出了一本谈写作的书,任何有意学习写作或有不敢说出来的野心想成为畅销作家的人,理当拜读。我这个出了几本堆积如山的书的人,于是急不及待去买了一本来读。果然不失所望,看了不时禁不住哈哈大笑, 倪小姐果然功力深厚,文字简练,能用两个字,就决不用三个字,但掷地有声,句句击中要害。倪小姐也永远那么尖刻,那么cynical;有香港人的世故(或练达),有现代都会女性的清醒。她说 “拙作中女主角绝少以恋爱为主,日常生活多数清苦,天天闻鸡起舞,听差办事,什么都靠自己双手。老实说,有选择的话,当然是做前辈小说中的女主角好,一天到晚披件紫色的风衣,依偎在男伴宽大的肩膀中,在微雨中诉衷情”。(页69)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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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哪篇,挥洒自如,充满睿智,够绝的了。我没有办法超越亦小姐,让我引述几句:”小说的男女主角往往长的美,很多人认为那是因为肤浅的作者要吸引肤浅的读者。不是这样的。恐怕只能这么说,是聪明的作者,要吸引疲倦的读者。人生在世,眼睛天天看世界,吃冰淇淋的时间能有几何?同事,朋友,亲戚,有多少人看上去是观者深感赏心悦目?有时候心情欠佳,照到镜子,都几乎想惊呼一声。

而在〈突破〉这篇,倪小姐谈到小说里的性爱描写;跃跃欲试者,必须听清楚了。她说:“小说中,最难写的,或许可能是性爱场面了。一定要经过巧妙的安排,合乎剧情的需要,写得流丽优美,才不会使读者反感,稍觉突兀,即成败笔。而且,成年人的世界里,一切讲究含蓄,有什么事是非得赤裸裸辩个一清二白的呢。有人爱人一辈子,从不曾说出来,更加可贵……无端端地加插一场好戏,既不能与这个故事融汇,又不能独立成章,多么尴尬。”(页224)

林沛理说亦舒承续旧文学伤感传统,又紧扣现代都市现实 (参2006年12月10日《亚洲周刊》,页86)。的确,只有活在香港,一个中西汇合繁华都市的她,才能写出这种世故,甚至对爱情那么犬儒的都市流行文学。林氏也说,她的小说多是从女性的角度来写,如《喜宝》,《玫瑰的故事》,《我的前半生》都是写都市女性为了求生求存,不得不利用爱情,当作是一种求生手法的不幸遭遇。亦舒写爱情,但是她的爱情不是清纯的,往往有许多计算,有林沛理说的“城市人的猥琐的难堪”。她自己也说,写那些享福的太太不是她的喜好,“老读者知道我一直劝女子循正道多赚一点,才能理直气壮。”她绝对不写风花雪月,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她在本书中的一句话深得我心也:“生活井井有条,才有资格去谈恋爱嘛。”(页231)林氏却说他的小说缺乏理智基础与哲学深度。我看要亦舒谈哲理,是强人所难吧,她的读者大概也不买账。亦舒的世界有的是一群男女,他们需要应付人情世故,开门七件事;绝多时候是讲述女主角在现实的生活里,如何将她们的男女爱欲与现实生存问题摆在自己认为是正确的地位。比较保守之人士,可能还不能接受她所提倡的一些功利值观观。

我想小说能一本一本的出版,出了差不多半个世纪,还有一大堆人愿意掏钱包买她的书来看,说亦舒是成功的,是个understatement。其实我也蛮羡慕她的,能将自己最有兴趣的东西化成谋生方式,这种生活不是顶好的吗?正如她在本书开卷篇〈向前走〉里所说的:

我个人的写作生活十分任性,想到什么写什么,喜欢写啥就写啥,从未做过精打细算,迎合过什么潮流什么人与什么事。最开心是这一点。还有的,就是赚到合理生活了。”

她甚至说:

“年前有新出版社主人邀稿,一开口就说错了话:“我们比较喜欢你写的如XXXX那样的故事”,既是拙作,大抵也不难写,可是你不能管我。

多么潇洒!看来亦舒小姐能一枝独秀,不需要为五斗米折腰,写那些不愿意写的,除了个人的才华,的确是需要一点得天独厚。相信她是快乐的,而她的生活肯定是相当合理的。

这本书其实有许多自传式的资料,可以窥探到亦舒的生活小事,喜好,以及对一些事物的想法。比如说曾经三年时光,稿子都是在图书馆里写的,她喜欢用什么笔来写稿,用什么稿纸;又比如说写作是否靠天分,写作有哪些压力,写小说需不需要大纲 ,如何取书名等。 她也提到写作者必备的一些条件,如必须有纪律,必须谢绝应酬,不要再听电话,回复电邮,不宜时常接受访问等。先做写作人,再来想做作家(参页132-133)。

亦舒非常敬业乐业,从不脱稿。她珍惜写作这分工作,也感谢写作给她带来生活所需,个人的荣誉。她说她的生活费用,学费,置业成家,甚至面头首饰,交际开销,都是拜她的写作职业所赐(参页140-141)。

她说文思中断问题主要是时间分配问题(页172),不可分心,这不是人笨刀钝的问题,“写作的首要条件是坐下来,写。作者若俗务缠身,四出奔走,大约不会有可能生产比较完整的作品。”(页173)也要愉快的写,她不相信写作,要写到夜半伏在床上痛哭的。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如转行。 “认识的作家不少,从来没有听说倪匡或西西说他们写得哭出来写作同其他工作一样,不宜爱理不理,嘻皮笑脸地干,我们要敬业乐业。却也不必为之落泪,写,不停地写,切忌有名与利的包袱,爱怎样写就怎样写,爱写什么题材就拿它来发挥。” (页179)

(2018年1月12日)

情歌总是老的好

文:张文光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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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三年来一直都在听60,70年代的老歌;邓丽君,尤雅,姚苏蓉,刘家昌,费玉清,万沙浪,甄妮等人的歌曲,百听不厌。每次到大众书局,都会去找这些封套设计老土的CD。上几个月几乎把邓丽君在丽风时代的唱片都收集了。一些老歌对我来说是新歌,第一次听,觉得蛮开心的。邓丽君已经成了经典,那不必说。一些不是太出名的歌手的歌,曲调简单,歌词有的简直就是小学程度,但不知道是因为经过岁月的浸润,听起来,还是让人心旷神怡,紧张情绪顿时松懈下来;是有解压的功效。不瞒你说,我还相当喜欢杨小萍的歌声:粗犷,一副风尘中人的唱腔,特别有韵味。想找她的个人专辑,但找了好久,不见踪影。她的歌曲只能在收集了10几个歌星的杂锦CD找到。上个星期与友人在Sunway Pyramid,吃了午餐后,一如往常到大众书局浏览书籍CD,看到一个四张CD 包装的“回顾旧时情”,里面收集不少杨小萍的歌,兴奋买下。其中有一 首叫作《空》,上一次听它大概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惊喜的是这首还有日语的一段。

IMG_3993人说情歌总是老的好,而且越老越有韵味。听了令人神往年少那种较纯朴简单的岁月。邓丽君在70-80年代众多歌星中,绝对是Diva,天后。她就像座巍巍的高山,甚少人能超越。她唱了许多经典名曲,其中大家较熟悉的,离不开她中期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何日君再来 》,《甜蜜蜜》等。但我喜欢的,是邓丽君较早期的《我怎能离开你》。可惜她事业如日中天时,没有从新翻唱这首琼瑶填词,古月作曲的优美歌曲。现在能听到的是电影《彩云飞》内的版本,总觉得配乐不是那么典雅;而那时邓的唱腔也没像《何日君再来》那般纯净圆润。

人家说如果你喜欢听老歌,证明你的确是老了。我是非常喜欢老歌,我也年过半百啊 ,so what?

2017年11月2日

宗教与文学 — 兼谈福音书写的方向

文:张文光

注: 以下是我在2017年8月11日,于文桥/马来西亚基督徒写作团契所主办的“ 文字营”中两堂讲座的讲义。其他两位讲员为本国资深基督教文字工作者黄子与晨砚。

第一讲:文学需要宗教,宗教需要文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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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学?

俄国作家Konstantin Paustovsky曾说过,文学是从生活和生命中提炼出来的金粉所铸成的“金蔷薇”,然后将这些金蔷薇送给知音,献给最爱的人。

中国传统的文学定义

中国传统的文学评论者说“诗言志”。“言志”就是表现自我的心志情感 (心理方面的)。明末的文学讲真性情,其实就是言志(参刘再复,《什么是文学》,(香港:三联,2015)页26)。

韩愈则奠立了另外一个巨大的传统:“文以载道”。

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说,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大致是“载道”与“言志”这两种理念此起彼伏的过程。

根据刘再复的说法,文学除了可以言志,还可以认知世界,认知人性,认知人的生存条件。 它除了可以有“志”的心理内涵,还可以有自然的内涵,社会内涵,历史内涵和其他精神内涵。

文学可以有“道”的内涵。不可以成为道的注脚。可以有哲学,但是当把哲学化为盐,溶化水中,只可品味,不可直接“宣传”,把文学当作除恶扬善的工具,当作是道德教科书,那样文学就不是文学了。(刘再复,同上,页27)

林椿果熟来禽图文学必须有思想,也当有大思想,但不说教。“思想是融入文学中的血液和灵魂。”不要“本质化”,所谓“本质化”就是简单化。把文学简单化为伦理工具和道德教材。

当然曹丕提出文学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着眼点是国家功利。梁启超也曾经说:“没有新小说,就没有新国家,新国民,新社会”,把文学看成改造历史社会的大工具。但是刘再复认为文学应当是超越功利的。

最后刘再复定义文学为:“文学是自由心灵的审美存在形式”(页30)。当然,基督教的文学观可以不同,我将在第二堂谈谈。

文学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

先来看一幅图画:白杨树的湖中倒影。

44978813 - majestic view on turquoise water and sunny beams in the plitvice lakes national park, croatia

在一篇叫做〈在迷宫中仰望星斗—政治人的人文素养〉的文章中(收录在《百年思索》一书中),龙应台讲了一个比喻:白杨树与的湖中倒影,哪个是真,哪个是虚? 湖岸上的白杨树当然是实体的世界,你可以用手去摸,感觉到它树干的凹凸的质地,这是我们平常理性的现实世界。

但是我们还有一个世界,倒影的世界。倒影中的白杨树也会因为下雨,水波的浮动,而呈现不同的形状。那个才是真实?两者必须互相映照,同时存在,没有一个是孤立的现实。文学就是让我们看到除了岸上的白杨树,有另外一个世界可能更加真实存在,就是那湖水里面的白杨树的倒影。

我个人的体会

文学让我们去到一个不能去的地方;感受到平常感受不到的感觉,情感。

我最近看韩寒的《三重门》,这本书让我找回了那种少年情怀,情窦初开的感觉。唤回了那种约40年前的特殊情绪。也让我深感中国年轻人,读书的辛苦,做父母的那种患得患失的感情。作者将那一代的精神状况用文字清楚表达出来。那么一本放在书架占了那么小的空间的书籍,一打开,却能带我超越现有时空的限制,回到另外一个已经失去的国度与时代。

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形上的,碰触的是人间未知的讯息。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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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哲学,艺术,文学在某些层面有所重叠的,比如说探问人心,追索痛苦。

但是肯定的是宗教是处理人生的问题,人生的深层不安等。

但是宗教有几个特性:(一)无论宗教是什么,它都必定包括神的,人的和宇宙的历史 (参考柯拉柯夫斯基著,《宗教》一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页xi)(二)罗马尼亚裔宗教历史学家伊利埃德 (Mircea Eliade)认为宗教是“对于一切神圣事物的感受。” (三 )Louis Dupre则认为 “宗教是人类心灵与实在界之间的一种复杂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是辩证的,因为它兼具主动与被动双重辛格,但是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不停地否定既得的立场”(参其《人的宗教向度》,  傅佩荣翻译,页31)。

而根据《宗教词典》所说:宗教是对终极者的信仰所激发,以之为核心之相应的情感体验,思想观念,行为活动和组织制度的象征体系。也是由于神秘的超人间力量的信仰所激发,以之为核心之相应的情感体验,思想观念,行为活动和组织制度的象征体系(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修订本,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

我个人认为宗教离不开对生命终极处境的关怀,尤其是生死的问题的看法;宗教对人有要求,要我们作出价值的判断,不像哲学家那样,他们也谈论探讨一些形而上的东西,如真理,如美善,但与宗教不同,哲学一般只是停留在纯粹思辨,而没有要求信者付出相对的行动。

所有的宗教都离不开“神”,但是“神” 这个“名词” ,就像张晓风所说,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形容词”:他的属性如何,他对我如何?(《喜欢生命》,台北:九歌,2006,页17)(下堂将讲)

宗教与文学的最大公约数,至少包含了仁慈,对生命虚幻短暂的体悟等(《喜欢生命》,页377)。但是宗教文学还需要更深沉的东西。举个例子来说明,英国著名诗人与剧作家(T.S. Eliot) 的《大教堂里的谋杀》(Murder in the Cathedral),描写了即将面对来自英国皇帝亨利二世所颁布的死刑命令的贝克主教(Cardinal Thomas Beckett),如何胜过试探的故事。贝克主教很容易的胜过三个试探,第一是逃命;第二是俯首称臣,服事亨利二世;第三是与他人联盟对抗亨利二世。这三个试探引诱他都胜过了。但是贝克主教仍然需要克服第四个终极试探:即成为殉道者。贝克主教差一点就栽倒在这个试探上,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偷偷地想成为一个殉道者,因为他觉得这是一种无上的荣耀。但是艾略特却将这种想得到自我荣耀的心理描绘为自私,骄傲的表现。显然的,艾略特更深一层地探讨人性隐微之处,他已经来到宗教的层面了。他所说的就是圣奥古斯丁一再说的,人类最大的罪是骄傲(Pride),而不是杀人放火。

文学与宗教的比重问题 

好的文学一定有引人思考形而上的问题,探讨人性,探讨生死,探讨终极关怀的问题。文学不一定要弃绝宗教。而宗教经典里,比如说《圣经》,充满了文学的内涵。比如说《诗篇》,智慧文学等,都是美丽的诗章。但是文学与宗教还是有区别的。我认为是个比重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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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宗教太多,就变成“经”(即宗教的经典如《法华经》,《心经》,《圣经》等) ;

第二, 文学多一点,就成了禅宗的公案,基督教的灵修文学(如《荒漠甘泉》);

第三,宗教主题的文学,文学因素更加强了;

第四,宗教因素最隐微,文学提到最高,即宗教性的文学。但是我必须加一点:这些文章可以提倡某种的人生观。我的《光之悦》一书第一辑中的文章的旨趣在此。

 

文学是病,宗教是药

现代文学满了对扭曲的人性的描写 ,似乎写的越变态越能得到文学评论家的青睐。比如说《钢琴教师》这本充满了让人看来非常不安的描写的书, 作者却以它以及其他书籍获得文学的桂冠,即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这名作者为埃尔弗里德·耶利内克 (Elfriede Jelinek)。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说明他们为什么选择她的理由:

“for her musical flow of voices and counter-voices in novels and plays that with extraordinary linguistic zeal reveal the absurdity of society’s clichés and their subjugating power”

《钢琴教师》叙述的是一个叫埃里卡(Erika)的女子在母亲极端变态的钳制下,心灵如何被扭曲,和情爱如何被扭曲的痛苦历程。埃里卡虽年龄上已届而立之年。仍然时刻处于母亲的监视之下。不能越雷池一步,甚至睡觉也必须与母亲在同一个床上。青春期变成了“禁猎期”,埃里卡被禁止和外人随便交往,不能穿时装。想要一双高跟鞋都不行。她的内心因长期的压抑经受了极大的扭曲。

埃里卡是个钢琴教师,学生克雷默尔 (Klemmer)的出现,打破了母女之间死一般沉寂刻板的幽闭生活。克富默尔热烈地追求自己的女钢琴教师,但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可怕的情爱陷阶:埃里卡的母亲固执而变态地要从他手中抢夺埃里卡。而埃里卡在对待情欲上表现出受虐狂的疯狂举动。最终克雷默尔选择了逃离。

现代的文学与艺术,只着眼于发掘“真实”,夸张心灵的矛盾与冲突,却没有告诉我们如何突破这样的“真实”,进入一个更好的境界。现代文学喜欢歌颂扭曲,支离破碎,不完美,另类;对人类的堕落状况,人的复杂心理,人所患上的“病”,描写巨细靡遗。但是没有提出解药。我借用赖声川说过的一个概念:文学家,艺术家是心灵的诊断者,看出了病,却没有治病的药。而宗教可能就是那个“药”(《喜欢生命》页5)。

然而,我想提醒我们这群写福音文章的人,不可急功近利,下药不可过猛,让人难咽下去,甚至吐出来。或者解决方案就如基督教作家张晓风说的,最好是提供“药膳”,让人较愿意吃下去,又能治病。

IMG_3982宣扬另外一种世界观

我们可以提出另外一种的世界观,提出这个世界有个爱我们的主宰,我们当以感恩,喜乐的心度日的这个观念。十九世纪的一个著名动物学家Ernst Haeckel,曾经说过,如果有人能很有权威地回答他一个有关人生的问题,那他的问题会是:“这个宇宙是否友善?”(is the universe friendly) (参Huston Smith, Why Religion Matters, Harper San Francisco, 2001, 页26)。 我们基督教的答案当然是“是”,因为神是爱,他爱我们。他没有把我们抛弃在一个冷漠无情的世界中。但是现在的人却认为这个社会是绝情的,生命是一种无意义的折磨。近年来,我的写作旨趣有点改变,不太愿意写理论思想的硬文章,而较偏向写一些抒情的散文。借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带出另外一种的世界观:有一位神,他爱着我们,让我喜乐度日。这是我最近出版的《光之悦》第一辑的文章之旨趣。

文学是美丽的创作

我们不可忘记了,文学是一种自由心灵的创作,文学离不开想象力。文学必须注重文字的美,学习使用优质的文字。可能大家知道佛教的“偈诗”一向来不被当作是诗歌,不被接纳为文学。因为偈诗往往直接成为宗教宣传,文字通常偏于枯燥直率,与记述文字无异。因此,如果我们的福音文章要能较接近文学,那就需要将宗教思想,观念,教义转化为美丽的散文,故事,戏剧;蓄意加入文字的美感,想象成分。举个例子,约翰·密尔顿的《失乐园》毫无疑问是文学,因为措辞美丽,感动人心,故事性强,人物塑造鲜明;但是它也是宗教文学,因为有明显的宗教主题。

第二讲:十字架的救赎福音文章的书写方向

上一讲谈到宗教的特性。哪基督教有什么不同?

基督教不同的地方

我们谈“起源”(origin) ,谈创造主与创造物的关系,谈人类与父神的关系,以及因为这种关系而开启的可能性。

基督教独特的地方是讲一个作为“有情意的主体”(personal subject)的神与“有情意的主体”的人之间“有情意的相遇”(personal encounter)。具体来说有三方面:

第一,对比中国传统人生哲学的终极追寻即“境界性的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基督教则是追寻人与上帝—主体与主体之间“对话性的生命情操”(life of dialogue)。

第二,在修养功夫方面,对比起中国传统的人生修养哲学,那就是“向内反求” 并信仰人终极主体(比如儒家的良知,道家的道心,佛家的佛性)的“自给自足性”,基督教因为体验上帝作为一位“有情意的无限他者”而在一种“与他者相遇”,“他者介入”“他者在场”和“他者指点”的情态中修养,提升自己的生命境界。

第三,中国传统理解宗教的存在意义和功能,在于给予人“安身立命”(自我超越)的条件与文化价值,但是基督教的核心信仰,是人与上帝和好(关系的重建)(温伟耀,《生命的转化与超拔》(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页2)

Tian Shi Xin Jiang

谈基督教其实是这有点像谈历史,因为基督教是在历史中的宗教。我们有责任让人知道,基督教不是现在存有,孤立的;我们必须看到基督教这个现象和现象背后的一点一滴的线索。对于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基督教清楚提出答案。基督教有“创造主”这个不可除去的元素,基督教也奠基于耶稣在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这个历史事实。作为基督教作家,我们必须将这些信念,想法(或我们说的道理)告诉人们。

我们写福音稿,很直接是希望传扬基督,传扬福音。那不是就是“文以载道”吗? 不是犯了“文学工具论”的大忌吗?

的确基督教的福音书写不能没有基督教的因素,但是福音文章不一定就要那么赤裸裸的“功利主义”。著名的台湾作家王文兴,是一位天主教徒,在《星雨楼随笔》中有许多对宗教的沉思。他说了一句话甚好:“宗教和文学两者,合并是好的,但是在合并之前,仍应该强调“文学”,否则去读宗教经典就可以了。” (《喜欢生命》,页374)。

我个人的看法是华人的基督教文学到目前似乎尚未建立起来。我们有的是解释《圣经》的解经书,一些的见证集子,一些的灵修心得,小品文章,一些讨论某些课题的议论文章。这些都甚好。但是离文学尚远矣。我在一篇文章里说到基督教文学界举足轻重的张晓风的文章很美,可称为美文的典范,可惜没有什么基督教的精神(参〈我读张晓风〉收录于《光之悦》页97-102)。

Photo by Lam Been Koon
Photo by Lam Been Koon

可能这是我们“笔兵”所面对的问题,至少是我本人多年面对的问题。那就是要怎样将基督教的精神与特质,融入我们的文章中。让我们看看俄国大文豪杜思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 1821- 1881)的做法。

杜思妥也夫斯基与福音以《罪与罚》为例

基督教神学工作者巴刻(J.I. Packer)称杜思妥也夫斯基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也是基督教最伟大的说故事者(the greatest storyteller)。他说杜思妥也夫斯基的小说情节以及人物,刻画人性的升华,同时呈现了堕落了的人性的残忍,邪恶以及悲惨。这方面只有莎士比亚与希腊悲剧作家Aeschylus 可以比美。而他所描写神奇异的恩典,及伴随因救恩基督所受的痛苦的深度与宽度,只有但丁(Dante)与本仁约翰 (John Bunyan)可以出其项背 (参The Bruderhof 编的《杜思妥也夫斯基与福音》(The Gospel in Dostoyevsky), 页vii)。

杜思妥也夫斯基写了许多篇幅浩瀚的名著:如《卡拉马助夫兄弟们》(The Brothers Karamazov),《罪与罚》(Crime and Punishment),《白痴》(Idiot), 《少年》(The Adolescent)  等四五十万字的巨著。

1849年4月,称杜思妥也夫斯基和其他30几个参加当时一个叫做“彼得拉谢夫斯基派”(Petrashevsky circle)的组织的朋友,因参加“思想上的阴谋”罪名被捕。被囚禁8个月后,他和其中20个人被判处死刑。

在蒙了脸即将被枪毙的前一秒钟,忽然传来沙皇停止行刑的命令,改判在西伯利亚的监牢服苦役4年,接着流放西伯利亚军队里当了6年一名小兵。当时他28岁。服役于流放时期,杜思妥也夫斯基被迫搁笔十年。

在服役期间,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癫痫病开始发作,以后常受这个疾病之苦。

1855年开始写《死屋手记》(The House of the Dead),1859年才完成,1862年出书。

1864 年写了《地下手记》(Notes from Underground)。

1866年写了《罪与罚》。

1868-69年写了《白痴》。

1874-75年写了《少年》(The Adolescent or A Raw Youth)。

1879-80年写了其传世的巨著《卡拉马助夫兄弟们》(The Brothers Karamazov)。

《罪与罚》的内容简介

《罪与罚》讲的是一个名叫作拉斯科尔纳夫(Raskolnikov)的年轻法律学生,因经济拮据,而被迫停学。他接触了当时一个充满虚无主义以及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一切都以自我的利益为依归。他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e)为什么他谋杀当铺老板娘阿莉奥娜(Alyona),他认为这个年老的当铺老板娘,无用,狠毒,有病,就像一只可恶的寄生虫,一只蟑螂。

Happiness abstract

他谋杀这个老板娘的理由只是要证明他不是一只跳蚤,而是一个人!一个充满能力的人!通过杀掉这个社会的人渣,拉斯科尔纳夫要成为拿破仑。当拉斯科尔纳夫遇到女主角索尼亚(Sonya)时,他的生命渐渐得到更新,改变。杜氏没有描写拉斯科尔纳夫“重生”的事迹,只是描写他因为索尼亚的相劝,最后自首了。索尼亚听到他的杀人的招认后,激动地说道:“现在马上出去,去站在十字路口,跪下,首先亲吻你所亵渎的大地,然后向全人类鞠躬,向罗盘的四个角落鞠躬,大声告诉所有的人:“我杀了人!”这样神会再次把新生命赐给你…… 你必须接受受苦,以及通过受苦赎回自己的罪。这是你应该做到……”

《罪与罚》的中心思想

与杜思妥也夫斯基相当熟悉的哲学家Vladimir S. Solovyov (1853-1900)曾经说杜氏写《罪与罚》的目的是要刻画当时社会所推崇的“强人”(strong man),他们假作刚强,不把人间的法律道德看在眼里,但是一旦犯了罪,内心且无法避免地,深受谴责煎熬。

这些“强人”认为法律不过是一些不合理性的外在约束,对他们没有作为。但是犯了谋杀罪的主人翁拉斯科尔纳夫,他无与伦比的自信,最后在比他大了不知道几万倍的神面前,消失殆尽。最终人必须面对神更高的正义审判(参David McDuff, Introduction, Crime and Punishment, Penguin Classics, 1991, 页 12)。

杜思妥也夫斯基在二十几岁时,参与“彼得拉谢夫斯基圈子”(Petrashevsky circle)的革命活动,原本是想唤醒俄国社会团结起来,面对不公义,而按着他们的理想重新塑造社会。但是最后他发现,人要改造的首先是自己。在牢狱的时期,他接触了许多社会低下层的人,但是这些人比知识分子好,他们有的东西是这些上层的知识分子所遗失的:那就是对神的信仰,以及清楚知道自己的罪(a faith in God and a consciousness of their sinfulness,David McDuff,页13)。

《罪与罚》的灵魂人物,也是女主角索尼亚(Sonya),有点像《圣经》中的末大拉的玛利亚 (Mary Magdalene)。索尼亚是一个来自破碎家庭的妓女,她为了照顾母亲,弟妹而被迫出卖肉体。但是她有着对神单纯的信心,以及善良的心灵。是她将男主角拉斯科尔纳夫从各我隔绝(isolation),自甘堕落与自我污秽(self defilement)的状况冲解救出来;并带他重新回到人群中。

杜思妥也夫斯基通过索尼亚的口,带出一个信息:重新回归人性的路,必须是通过十字架,必须通过受苦。现代人千方百计想驱除痛苦,但是杜氏认为受苦是拯救的路途。自由 (freedom)必须有痛苦(suffering) 。

当代著名基督教记者与作家Malcolm Muggeridge说杜思妥也夫斯基想给世人的信息(message)是:接纳受苦,并因此得拯救 (accept suffering and be redeemed by it)。索尼亚接受了人间是有痛苦的,这是无可避免的情况。但是毁坏与新创造是并存的。正如俄国哲学家别尔加耶夫(Berdyaev) 所说:“如果人间都是平等,公正的,人间就不需要上帝了。因为那时,人间就是神了。神存在,因为邪恶存在。”(David McDuff, p 25)

索尼亚丧失父母,丧失尊严,但是却没有丧失她的信心。索尼亚犯罪,是因为不公平的社会的压迫造成的,但是她的纯真没有失去。因为她的纯真,让拉斯科尔纳夫重新有想相信神,生命重新来过的意志(Will to believe and will to live)(David McDuff, p23) 。

new-life书中有有一章谈到拉斯科尔纳夫叫索尼亚读《圣经》有关拉撒路复活的篇章给他听,相信杜思妥也夫斯基是想借此表达一个思想:杀了人的拉斯科尔纳夫,内心深切渴望能“复活”,重新来过。

我们可以看到杜思妥也夫斯基没有大剌剌的谈基督教的教义,但是整本书充满了人必须回到上帝面前,神有大能的恩典,人只要悔改,就能获得救恩,罪得赦免;人的受苦与他灵魂的救赎等重要基督教教义。透过索尼亚读拉撒路复活的经文,杜氏也将基督是救主的信息宣扬出来。这是杜氏高明之处。

结语:努力写吧!

我们没有可能每个人都像杜思妥也夫斯基那么磅礴,深邃,细腻;但是我们了解,有个方向目标是好的。无论如何,我们是在写文章,宣扬福音。但绝不可以忘记了福音的本质:即十字架的救赎。虽然可能开始不知道怎样切入,但不要气馁,只要继续努力尝试朝这个方向进行即可。

而目前我们所能做的是多多阅读,以及多多书写。没有一套方法能让你成为优秀的作家,当然晨砚,黄子可以告诉你一些当注意的事项,如文法,文字与修辞,写作技巧等,但是要成为优秀的作家,最终是需要多多阅读与写作。

 

( 2017年8月11日)

人性的探索 — 谈《三少爷的剑》中的人伦关系

文:张文光

《三少爷的剑》的第二条主线,也是古龙的拿手好戏,即描写人性,或说是人与人的关系。正如龚鹏程所说:“这部武侠小说,并没有涉及人与国家社会的权利义务问题,却以极大的篇幅在处理人与家庭的关系”(古龙精品集,风云时代版,导读推荐文〈藏在雾里的剑〉)。首先是慕容秋荻与谢晓峰的爱情与仇怨;接着是谢小荻(小弟)与谢晓峰的父子情仇;最终是铁开诚,简传学与谢晓峰之间化敌为友的情谊。

慕容秋荻是谢晓峰的情人,16岁时认识风流倜傥的谢晓峰;谢晓峰逢场作戏,与她有了一夜情,生了一个孩子谢小荻(又叫“小弟“)。谢晓峰叫她等他7年,但是7年过了,谢晓峰没有来娶她。反倒是等到她与慕容世家的外姓弟子茅一云订亲的第二晚,与她私奔。但是,谢晓峰岂能被一个女人绑住,私奔半个月后,他又甩掉她(这次的离去是因为谢诈死,隐姓埋名的脱离江湖)。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慕容秋荻因此心中充满怨恨,一心想除掉谢晓峰而后快。但是慕容秋迪也不是善类,她是个蛇蝎美人,攻计于心,野心勃勃,想称霸武林。不只控制了慕容世家(武林四大世家之一), 还想借着谢晓峰的姑姑谢凤凰的手,执行家法,用“淫人妻女,斩其双足”的理由来除去谢晓峰,控制神剑山庄(参二七章〈聚短离长〉页25)。然而她的计谋不能得逞,因为神剑山庄的管家谢掌柜用独门绝技,夺取她手中握着(谢家)的剑。谢掌柜说神剑山庄的庄主谢王孙曾交待,如有外人握着谢家的剑,就必须用这招夺回来 (页28)。

慕容秋荻真正可怕的地方是,她不会感情用事,处心积虑,样样事情都以夺权为目的, 甚至不惜利用孩子。自己组织了一个叫做“天尊”的组织,势力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甚至还想借着峨嵋派的女子弟厉真真控制武林的七大剑派 – 武当,点苍,华山,昆仑,海南,峨嵋与崆峒。然后 登上武林盟主的宝座。

Photo by Lam Been Koon

小弟与他的母亲及天尊的高手联手设下圈套,原本要杀害谢晓峰,但是当柳枯竹的剑刺向谢晓峰时,小弟却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臂头档了这致命的一剑 (二十四章〈地破天惊〉)。而当小弟因为得知母亲(慕容秋荻)为他安排迎娶的女人娃娃,竟然与父亲有过关系时,心中充满了恨意(第二十八章〈身经百战〉页46,60)。书中接着描写他闹市纵酒,负气与红旗镖局作对,伤人并折毁他们的镖旗。谢晓峰为他抵罪,并说:“这里没有你的事了,你走吧。我一直没有好好照顾你,你小时一定受尽别人的耻笑,我只希望你能好好做人,酒色二字,最好……”(页107)但是小弟不听,怒气冲冲,头也不回的离开。当时“大雨如注,沿着他湿透了的头发滚滚流落,流过他的眼睛,就再分不清那究竟是雨水?还是泪水?”(页107)

在与红旗镖局的镖头铁开诚(燕十三的徒弟)对峙时,谢晓峰却被天尊收买的曹寒玉,袁家兄弟,夏侯星暗算,深受重伤。幸好,小弟良心发现,回到现场,借用天尊的名号救他。并且强迫名医简复生为他治伤。但是简复生无能为力;而他医术一样高明的儿子简传学也宣告,谢晓峰因为旧创新伤,顶多能活七天 (第三七章〈看破生死〉,页176)。

在《三少爷的剑》中古龙对小弟这个人物,著墨不是相当多。但是却勾勒出一个拥有一个名满天下,但却是一个缺席父亲的少年人的心理。他对这个父亲又爱又恨,因为父亲没有承认他而心怀怨恨,甚至有点偏激。对于父亲的威名,自己觉得不如,但是又希望能超越他,所以一直要往上爬,一心想赶快成名,以证明自己。书中结尾写道他入了点苍门下,在不满十招之内,伤了华山的长门弟子,也是江湖中的成名剑客梅长华,此外,又在短短的五天内,击败武当高手,奇迹般的崛起,几乎一夜之间名满天下。甚至娶了新任武林盟主历真真 (参第四七章〈淡泊名利〉)。三少爷的影子似乎又重新出现在谢小荻身上,好像合了现代心理学所说的家庭悲剧的恶性循环。父亲千方百计想摆脱的,鬼使神差又发生在儿子身上。

《三少爷的剑》在后半部加了两个人物,即红旗镖局的总镖头铁开诚与医生简传学。铁开诚师从燕十三, 从燕十三口中听闻三少爷的事迹已久。内心深处对三少爷谢晓峰满了稀奇崇敬之心。原本是要用三少爷的血,来洗清镖旗被谢小荻所毁的耻辱。但是后来发现自己成了天尊的一个棋子,而与三少爷并肩与被天尊收买的曹寒玉,袁家兄弟,夏侯星四人一决高低。而三少爷也从铁开诚的口中多一点了解他的终极对手:燕十三。

简学传本来是天尊按排来谋害谢晓峰的,天尊的计划是叫简学传在谢晓峰伤口加点腐骨的药,以便他没有力量反击,那么昆仑派的田在龙就可杀他。但是简学传做不到,因为他投入天尊不过才几个月,而学医却已有二十年,医道已经深入其心,他不舍吧人命当儿戏。然而他的确出卖了三少爷,因为他把三少爷将死的消息与他的行踪透露给天尊的人知道。但是谢晓峰没有怪他(参第四一章〈看轻生死〉)。古龙的英雄不同于一般传统的侠客,因为他们多是沉溺声色犬马的“世俗”“欢乐英雄”,他们不像梁羽生的英雄那么奉公守法,道德高超,正义凛然。相反的,他们有许多的缺点,如纵情酒色,不谨守江湖规则,甚至偷盗等(比如说楚留香,萧十一郎是大盗)。但是他们都是性情中人,充满豪情,看重友情,处处表现出宽容的人性味。有人说古龙的小说其实是他情感的自叙,他所创造的人物一般融入本人的人生态度,生活方式与体验,例如朋友永远第一,这正是古龙本人的人生信念(参林保淳主编,〈傲世鬼才一古龙〉,页249)。

古龙曾经说“人性”才是每本小说中不能缺少的元素; 而优秀的武侠小说应该“多写些光明,少写黑暗,多写些人性,少写些流血”(参其〈我说武侠小说〉,《欢乐英雄》代序》。我想古龙的这种自觉,努力,在他创新时期(1968-1976)的小说中,如本书《三少爷的剑》,《多情剑客无情剑》,《天涯明月刀》,《七种武器》等书中呈现的淋漓尽致。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