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林夕的歌词

文:张文光

我在2022年1月就买了梁伟诗的这本《林夕的人文风景》,是属于“香港词人系列”第二辑中的一本书 (智汇,九龙,2021年9月出版)。买了回来,就放在书柜里,昨天才有机会拿来翻翻。

其实我对香港乐坛所知有限,大学时期来到吉隆坡才开始听香港广东流行歌曲,当时是许冠杰,张学友,谭咏麟,张国荣,黎明,梅艳芳等人的时代。上个世纪70-80年代,香港电视剧风靡星马,《小李飞刀》,《上海滩》,《楚留香》,《万水千山总是情》,《世间始终你好》(《射雕英雄传》电视剧主题曲)等唱遍大街小巷,家喻户晓。接着我也听王菲,陈奕迅,张敬轩,郑秀文,许志安,苏永康等人的歌曲。我听广东歌曲有个特色:喜欢它们的旋律,但对歌词不甚了了,因为不是太熟悉广东话也。除非我特意地把歌词找出来阅读,不然也不太听得懂歌手在唱些什么。这样的情况也延续了好几年,白白失去了细心欣赏,陶醉在一些广东歌歌词之优美典雅的时光。

这本书来的正是时候,让我了解一下香港“词神”林夕的创作历程,以及他的一些经典歌曲的背景与意涵。梁伟诗是香港文化评论员,先后任教于香港演艺学院的戏剧系,香港浸信大学人文及创作系,绝对有资格谈论林夕的词。

翻到卷首,总序是朱耀伟所写,他说著名历史学家葛兆光曾以《唐诗过后是宋词》为题,说明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认为若流行歌曲“多一些‘语言’ 机智和‘文化‘内涵‘“, 那我们未尝不可迎接流行歌曲的时代。朱耀伟认为过去10年,香港正有这些有语言机智亦具文化内涵的流行歌曲,他甚至说这些可能是过去10年在香港影响力最广的文类(参总序,页4);而林夕的歌词就是其中一个佼佼者。

林夕曾写了一本洛阳纸贵,谈填词的书,叫做《别人的歌》(亮光文化,2018)。在一篇经常被引述的《一场误会:歌词与诗的隔膜》,他把诗与歌词的分野订定在“在理智的观察”与“直接向读者倾述”之间。套用林夕的原文:“词要用一个人的声音唱出来,感情须要较为直接。诗却可以作理智冷静的观察。为此,歌词的声音多是歌者(作词者)向读者直接倾述,意识到读者的存在。” (《别人的歌》,页41)。林夕口里虽然是这么说,但是梁伟诗认为其实一开始林夕就超越了这个想法,他第一个10年(1986-1996)的歌词就已经充满了“冷眼旁观的情绪”(页14)。尤其是他为Raidas所写的那些歌词,如《吸烟的女人》。

第一个10年林夕也写了一些关系香港前途的歌曲,如与罗大佑的音乐工厂合作的《皇后大道东》(1991)与《首都》(1992)。上个世纪70-80年代是香港电视剧的黄金时代,黄沾为大量的无线电视剧谱上家喻户晓的歌词,如《倚天屠龙记》的《倚天屠龙记》与《天龙八部之虚竹传奇》的《万水千山纵横》(关礼杰与关菊英合唱)及《天龙八部之六脉神剑》的《俩忘烟水里》。九十年代,林夕为加入为武侠电视剧的写主题曲的行列,其中著名的有周华健唱的《刀剑若梦》。

但是我想最有林夕特色的歌词应当是写给王菲的那些歌。尤其是在林夕第二个十年(1997-2007)所写的那些哲理化的歌词。这个时候林夕的歌词出现了更多“个性化歌词精品,文字上精进,进一步建立了独特签名式 ”(页57)。根据梁伟诗的说法,林夕这段期间的歌词哲理化,尤其充满佛理(林夕在颁奖礼曾说“多谢如来佛祖”的话)(页58)。代表作有《百年孤寂》《开到荼蘼》及《给自己的情书》(收录在2000年王菲的专辑《寓言》)林夕提倡“爱自己”过于爱对方的爱情,他要“去魅” ,打破传统爱情至上的世俗幸福观 (页62)。强调到头来能相伴自己终老的,就只是自己。 “自己都不爱,怎样相爱” (《给自己的情书》的歌词);林夕看清等待别人的爱的“虚妄本质”,与其等别人来心疼你替你敷药,还不如自备“药箱”。世上最重要的是爱自己,成为自己最好的伴侣(参梁书,页62-64)。他的看法相当佛家,反映在他的那首《电光幻影》中:人与人之间的聚散都是因缘生法,条件生成所以聚合。随着时光的迁移而消逝消散,人和事如雾亦如电,都是电光幻影,只要勘破万事万物的虚幻变化,才能一念天堂(参梁书,页64-65)。

林夕照片

林夕尝言,沉溺于爱背后都是我执,欲念,都是“贪嗔痴”。(页68)林夕有几首歌直接用观音为名如《观世音》及《隔岸观音》。林夕深谙 everybody got hurt 的事实;他那首脍炙人口的名曲《富士山下》(2006)就是遵循这个主题而写成。富士山可望但不可及,我们可以遥望它,但是永远无法拥有它。这就像那得不到的爱,或一些遥远的渴求。林夕因此苦口婆心劝谕受伤的世人“放下”,切勿走上自毁之途。世上并无一人,可以为他人所拥有,换句话说,如果非常渴望“得到”爱人,倒不如先预设或学习“失去”。正如不管你怎样爱上富士山,还“沿着雪路浪游去看望它",但你永远不可能“私有”富士山(参梁书,页78)。

(2022年6月10日;7月26日稍微修饰;2024年3月7日再次修饰,发表)

 

岁月青葱拼古龙

印象中,青少年时代(也是中学时期)读得最多的书是武侠小说,而武侠小说中读得最多的是古龙的。那时候金庸的武侠小说大概只有读过《书剑恩仇录》。古龙小说读得较多,可能是他的书有点推理,侦探的意味,情节引人入胜,让人不舍昼夜地拼命追赶,想一窥究竟。中学时期有个朋友非常喜欢读他的小说,几乎每本古龙的小说他都有。看古龙小说,肯定比看教课书更勤力。我也从哪里认识了《流星蝴蝶剑》,《陆小凤传奇》,《白玉老虎》,《楚留香传奇》等。

当年电影楚留香的海报

可以这么说武侠小说伴随着我度过迷惘、青涩的青少年岁月(不知道现在的少年人在读些什么书,或者他们还读书吗?)。2021年10月初,全世界还处在抗疫期间,深居简出,忽然无端端地发起怀旧情绪,渴望再读一读少年时期的书刊。于是把《浣花洗剑录》搜出来读。读到一半,想到古龙的小说中有个著名人物,叫做“中原一点红“,但是忘记了是出现再那本书里。习惯性地询问谷歌大兄,原来是《楚留香传奇》的一个人物。于是去书房找这本书;记得在2005-2006年间,曾经在吉隆坡的商务书局,买了太白文艺出版社出版,精装本的《古龙作品全集》中的几本。找了一找,只看到《愤怒的小马》,《武林外史》,《大旗英雄传》,《猎鹰》,《边城浪子》,《天涯明月刀》,《孤星传》,《三少爷的剑》,《剑花烟雨江南》,《白玉老虎》,《英雄无泪》,就是没有《楚留香传奇》。感觉有点失落(对我来说,要读的书应该是到书架一找就有,哪才是完美的境界),过了几天,我忽然想起好像曾经有买过香港天地出版社出版的《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再回去找找,真的给找到了。封面看来依然崭新,颜色鲜艳,用发亮的纸印刷 (参附图)。翻看扉页,注明是2010年11月买的。再翻看内容,完全没有读过的迹象,没有highlight,没有划线。

古龙的文字简练明快,故事胜在情节引人入胜,节奏快速。与梁羽生相比,梁的文字四平八稳,有时拖曳沉闷。而金庸的描写有时则觉得太详细了一点, 一招来一招去,令人不胜其烦。古龙的招式都是干净利落,“小李飞刀,列无虚发”就那么一句。小说多是短句,文字有诗意,充满哲理,有点心灵鸡汤的味道,较合我的脾性。古龙小说中的人物名字奇怪,摆明告诉你他们只是小说人物。比如说“楚留香”这个名字,就令人感觉一点也不真实。少年时代还不知道有人姓“楚”,也想不通谁会用“留香”这种名字。其他人物名字也是别出心裁的:如诗意十足的“无花”,“花满楼”,“姬冰雁”,“中原一点红”等。然而小说的畅销,加上郑少秋主演的楚留香系列电视剧,楚原改编的古龙武侠电影的大卖,这些名字曾经在70-80年代风靡了东南亚一带。还记得当年本地有个商家把他们的肉干取名为“楚留香”。

忘记《血海飘香》的内容细节,只记得楚留香像侦探般地追查是谁杀了多名江湖成名的高手。也记得书中有种无味无色的毒水,只需要一滴就能杀人于无形。名字叫做“天一神水”,为神水宫的独门剧毒。当年也看过楚原导演,狄龙,岳华,李菁,贝蒂等人演出的电影《楚留香》,印象中电影画面华丽,唯美,以当年的水准,算是拍得蛮好看的。此外,也依稀记得中原一点红是由凌云扮演。这些邵氏演员扮演的角色的形象、神韵与小说中的描写还蛮符合的(虽然说可惜年龄是大了一点)。

找到天地版的《血海飘香》,我特意翻查中原一点红的部分,看到楚留香与中原一点红交手,楚留香要阻止一点红自杀(参看《清风明月》那一章)。妙僧无花用琴声控制一点红,令他听到琴声而疯狂。楚留香只好把他拖下湖,才得让他获得生路。

楚留香上了岸,看到无花坐在一叶孤舟上。

“孤舟上盘膝端坐者一个身穿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抚琴。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姣好如少女,而精神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页105)。

在《血海飘香》的结尾,无花和尚假装自杀,瞒过楚留香。他续在《楚留香传奇》的第三部曲《画眉鸟》中重现江湖,再次引起腥风血雨。无疑的,无花是古龙创作出诸多人物中一个相当特出,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他年少,但是知识渊博,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样貌英俊雅儒,风度翩翩,武功高强,但是内心阴险毒辣。如果现在由二十多岁的韩流明星如朴宝剑或南柱赫来演无花,肯定会是另外一种令人惊艳的风景。

(写于2022年4月5日;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星洲日报》,<星云版>)

当孝敬父母

文: 张文光

经文:《以弗所书》6章1至4节 :“做儿女的,你们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做父亲的,你们不要激怒儿女,但要照着主的教导和劝戒养育他们。“(《圣经》和合本修订版)

引言

今天是教会定的“双亲节”或孝敬双亲的主日崇拜,首先恭祝在座的父母们双亲节快乐。有个幸福的家庭,是令人羡慕的;而一个幸福家庭,父母扮演决定性的角色。可是不快乐的家庭,比比皆是,俗语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的可能比较厚,有的比较薄。有的夫妻离异,有的家庭父子反目,有的婆媳吵得不可开交;有的兄弟阋墙。

今天要讲的题目是“当孝敬父母”,可能是老生常谈,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当中可能有许多人也曾经听过这种讲道,但是相信我们当中有的是初信者,有的还没有相信基督教,所以我觉得需要从基本讲起。对基督徒来说,就当做是复习吧。而且有些人认为信基督教的人不孝,我想带大家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以便厘清这个错误的思想。

华人与孝道

无可否认,华人是非常看重孝道的,我们说“百善孝为先”。我们深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有《孝经》。孔子曾说过:“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论语》《里仁篇》里的话,意思是说父母还健在,我就不外出,如果真的非外出不可,就当“游必有方‘。”方“指的是有一定的去处,父母找得到的地方。

《论语·学而》也说道:“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这里的“弟”是“悌”,读音是“替”,意思是说对兄长的正确态度,即尊重敬爱兄长的态度(参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14年版)。这句话是说如果有人为人是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那喜欢触犯上级,这种人是少有的;而不喜欢触犯违背上级,却喜欢作乱造反的,从来是没有的。君子必须专心在基础工作上锻炼自己,基础建立了,“道”就会产生。而孝顺父母,敬爱兄长,这就是“仁”的基础吧(参杨伯峻,《论语译注》,页4)。

此外,在同一篇的《学而篇》里,孔夫子也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

“弟子” 就是后生小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父母跟前,或在家就当孝敬父母,离开自己的房子,便敬爱兄长,寡言少语,说则诚实可信,博爱大众,亲近与仁德的人 (参杨伯峻,《论语译注》,页9)。

Photo by Lam Been Koon

古代近东的孝道

所谓古代近东(Near East)就是当今的中东一带。包括埃及,伊朗,伊拉克等国家。孝敬老者 (Elder),尤其是父母,是古代近东的普通教诲。而一般上,孝敬老者就包括以下:

  • 给老者尊荣与尊严(honour & dignity)
  • 给老者关怀与支持 (care & support)
  • 祭拜 先人(ancestral worship)不只是华人祭拜祖先,连中东人,如埃及人也有祭拜祖先的风俗。

孝敬父母,《圣经》怎么说?

我们都很熟悉《十诫》,因为每个月的第一个主日,我们都有背诵。第一个诫命是什么?你们会背吗?第一条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条诫命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第三是”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字“,第四是”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第五诫是什么?就是“当孝敬父母”。

一般上我们都认为这十条诫命是写在两个石版(stone tablet)上的。有人认为一个石版分别刻5条诫命;有的则认为一个石板刻4条,另外一个是6条(就如我Powerpoint里的图片所示)。英国All Nations Christian College的圣经研究讲师David L. Baker认为十诫分成爱神与爱人两大部分(参他的著作The Decalogue: Living as the People of God, Apollos, 2017)。这跟旧约《利未记》19章18节及《申命记》6章5节,以及新约耶稣所说的两大诫命(参《马太福音》22章34-40节,《马可福音》12章28-34节)是相符的。而十诫中第一到第五诫命是属于一组,这组是关系到“爱神“(Love God),其他的诫命则是关系到“爱人“。Baker把第五个诫命放在第一块石版,即“爱神”这边,意思是说,孝敬父母就是爱神的表现;如果你爱神,必定要孝敬父母。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有人则说,孝敬父母应该是属于人伦,人与人的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s)这一块。就算我们把孝敬父母归属人伦关系这一块里,我们应当察觉,孝敬父母是人伦的第一诫命。因此,孝敬父母是一条非常的重大诫命。

旧约的教导

让我们来看看旧约圣经,关于孝敬父母的教导:

《出埃及记》20章12节: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申命记》5章16节:

当孝敬父母,正如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给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圣经》清楚让我们看到孝敬父母是有报偿(reward)的,就是“在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有人说中国人因为遵守孝道,所以他们的5千年的国家,文明没有消灭或中断过。

来到新约,又是怎么说呢。让我们看看。

新约的教导

《以弗所书》6:1-3:“作儿女的,你们要在主里 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和合本,修订版)

我们可以看到,在《以弗所书》6章1到3节,保罗把我们刚才读的《出埃及记 》20章12节和《申命记》5章16节联合起来了。或者说保罗引申这两段经文,而写出《以弗所书》6章1到3节。意思是一样的。

让我来说明《以弗所书》第6章的意义。

《以弗所书》614节的背景与意义

《以弗所书》6章1到4节是放在一个大段落内,这个大段落就是《以弗所书》5章21节到6章9节,一般上解经家称之为“家户经营“ (Household Code)。

根据郭汉成牧师所说,“家户”(Household)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人,如夫妻,儿女,但是在古代罗马社会“家户”也包括非血缘关系的人,如雇工,用人,仆人,或投靠某个大户人家的”清客”。

罗马社会阶级森然,分明,有上层的统治者,精英分子,Aristocrat,下有奴隶,以及已经用钱赎回,获得自由的前奴隶,或称“自由人“(Freed man)。所以他们的关系可以分成两大组别:主人(Master)与从属的关系 (Subordinate)。我们看到保罗在”家户经营“这个段落,处理了主人与奴隶,夫妻,父母与儿女的关系。教导他们他们当如何相处。

必须提的是罗马社会也有他们的“家户经营“的规定,但是一般上都是从属必须顺服上级掌权者。整个架构是父权至上,以成年男性为主,强调从属一方(如妻子,孩子,仆人)必须决对服从上级。

保罗的“家户经营“原则有个非常基本的不同,他要这些掌权的上级与从属的人“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这可以在《以弗所书》5章21节清楚看到。无可否认,在当时而言, 这是一个非常颠覆性的思想。

其实在《以弗所书》2章13-18节,保罗已经说了,“基督是我们的和平,使双方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绝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终止了冤仇。“ 在《加拉太书》3章28节,保罗也说同样的道理。经文如此说:”你们凡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不再分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夫妻,主人与仆人,儿女与父母的关系也必须服膺这个“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的原则。

儿女的责任

《以弗所书》6章1至2节开忠名义的说:“做儿女的,你们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当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儿女”(ta tekna)强调的是关系,不是年龄。

“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6:1a)

“听从” – 儿女站在较卑微的辈分上顺从父母亲的权威和命令。

这段经文的语态是“主动语态”(present active imperative),因此听从父母必须是持续做的。

“在主里” – 意思是说符合耶稣的教导的。因此“听从父母”就是顺服基督的一部分。

“孝敬”(timao)的意思包括顺从,尊敬,爱护以及使父母感到愉快。

而在旧约,孝敬 (kabod)有“给某人权力” 的意思。因此,孝敬父母就是授予父母崇高的地位。

旧约圣经严厉禁止对父母的不孝,忤逆行为。《申命记》21章18至21节这么说:

人若有顽梗忤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然惩戒他,他还是不听从他们,父母就要抓住他,带他出去到当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对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个儿子顽梗忤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然后,城里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你就把恶从你中间除掉,全以色列听见了都要害怕。”

而《出埃及记》21章15与17节也这么说:

打父母的,必被处死。……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

从以上的经文,我们可以看到,《圣经》是非常注重孝道的。孝敬父母是一种来自上帝的诫命(commandment),违反者可以被处死。

父母对儿女的责任

刚才我提到了,保罗的“家户经营“原则是双向,彼此顺服的。因此在阐明了儿女的责任后,保罗在《以弗所书》6章第4节说道: “做父亲的,你们不要激怒儿女,但要照着主的教导和劝戒养育他们。

经文是提醒“做父亲“,因为古代儿女的监护权利是属于父亲的。罗马社会给父亲绝对的权力,处置儿女。当一个婴儿出世后,父亲看了一眼,如果不喜欢这个婴孩,这个婴孩就成为弃婴了。

保罗在这里颠覆了这种思想。他提醒做父亲的,他们有责任。这是对绝对父权的修正。在积极方面,做父亲的,必须负起教导养育儿女的责任。父亲有神圣的使命,“要照着主的教导和劝勉养育他们”。

在消极方面,保罗提醒父亲不要“惹儿女的气”;这是旧的翻译,《圣经》和合本修订版翻译为:“不要激怒儿女“,什么是“激怒儿女”?解经家认为”激怒“的例子包括过分严厉的训练,苛刻的要求,滥用权力,偏袒,不停的挑剔和谴责,让儿女蒙羞,或忽视儿女的需要和感受的行为 (参Andrew Lincoln, Ephesians, Word Commentary, 406)。

“教导” — (paidea; discipline) 指的是一般性的教育活动和训练。

“劝诫” — (nouthesia; instruction)则是口头上的警戒。

“养育” – 就是抚养长大和教育。

“照着主的”(kyriou; of the Lord)而不是自己的意思而已。以敬畏基督的心来进行。

应用:敬重父母,与他们做朋友

听了那么多,我们如何应用?

我想我们可以学习到几个可行的功课:

一,必须敬重父母,给父母尊严与尊荣,不可忤逆。

二,儿女必须听从父母在“基督里“的教导。

三,儿女必须照顾父母肉身的日常需要,给他们实际的关怀与支持(care and support)。

第四,我想引用龙应台的一些看法。大家认识龙应台吧?她曾经在马英九担任台湾总统的期间,担任台湾首任文化部长,她是非常著名公共知识分子,作家,文笔非常好,写了好几本畅销书。

最近(2018年4月)龙应台出版了一本新书,叫做《天长地久—给美君的信》,谁是美君?美君就是她的母亲。这本书是龙应台写给她的失智的母亲的信函。2014年她辞去文化部长,在台北《天下杂志》“美君”专栏。写对上一代(母亲)的感恩致敬,也是对下一代的温柔提醒。2017年8月她移居台湾最南部的屏东潮州镇,照顾失智的92岁母亲。

书中的一个慨念,或许是我们可以学习的:就是把父母当作你的朋友,多跟他们谈天,说话,了解他们心灵的需要,体会他们的感受与心情,一起做一些事。

龙应台说她很早就学习跟她的儿子安德烈与菲力做朋友,16年前开始每年单独与孩子一起去旅行。比如说去湄公河流域,去东欧,西欧。在这种一对一的时间里,大家能更加了解彼此。

但是龙应台问为什么她不曾把她的母亲,美君也作是她的“女朋友”?一个大她26岁的“女朋友”?而女朋友之间做些什么?龙应台常常约她的女朋友一起去看长电影,去听乐团演奏,去欣赏一个难看到的展览,去一起吃顿饭,去散步,去喝咖啡,去看漫天星斗直到凌晨两点,一起煲电话粥等等。

但是没有,她没有这么做,因为一旦是“母亲”,就被抛进“母亲” 的框框里,格子里,定位为必须成为龙应台的人生后盾,而后盾是在后面的,我们的眼睛是长在前面,因此注定一生看不到后面的母亲(参书,页20-21)。

Photo by Lam Been Koon

上一代不会倾吐,下一代无心体会

我们的上一代都不善于表达自己,不会说他们的心中的感受,不会倾吐,我们往往也无心去体会。让我们学习多点与长辈沟通,他们需要我们跟他们说话。很多老人很孤单,寂寞,没有人跟他们说话;似乎人生最后的一段日子,就是等候那天的到来。学习多点陪伴他们,学习与他们说话,虽然可能不是很容易,但必须有耐心。

捉紧机会,因为机会是世界最残忍的情人,也许曾经宠爱过你,可是一旦转身就绝不会回头。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每天日落一次,就是生命减去一截;当分手的时刻来到,你会措手不及。

家母过世时,我才明白什么是“永远”:你不能回到以前了。老家还在,但是你回去老家,她已经不在了;到哪里都找不到她了。这种失去是无法逆转的。

当中父母还没信主的,让我们抓紧机会向他们传扬福音,我们都希望在永恒里,我们所爱的人也在哪里,与我们在一起。

龙应台在书中说到当年鼓励她去国外念书,而且帮她填了一大堆申请大学文件的外籍教授,她一直想去探望他,向他说声谢谢。但是因为公事忙碌,一再拖延,蹉跎。最后老教授弥留,她还是没有机会跟他说声谢谢。这成了她一生的遗憾。 她说:人生里有些事,就是不可蹉跎。生命就像黄昏的余光,瞬间没入黑暗里。

今天赶快跟你的父亲母亲说你爱他们吧,说声谢谢吧!立志多花时间,把他们当朋友,跟他们在一起,一起谈天,听他们的心事,一起做点什么的,一起快乐吧!

神是我们每个人的慈爱父母

对于那些心灵可能感到孤单寂寞的人,或者做父母做的非常挫折感的人,我要说的是,神是我们慈爱的父母。他爱我们,必定看顾我们。让我们来看看几处经文:

《诗篇》103篇13节 : “父亲怎样怜悯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悯敬畏他的人!”

《以赛亚书》49章15节 : “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悯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

 

 

(注:这是本人在2018年5月13日在原道堂吉隆坡教会早堂(在Sri Gombak)的讲章;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誊写。)

情歌总是老的好

文:张文光

Photo by Lam Been Koon
Photo by Lam Been Koon

这两三年来一直都在听60,70年代的老歌;邓丽君,尤雅,姚苏蓉,刘家昌,费玉清,万沙浪,甄妮等人的歌曲,百听不厌。每次到大众书局,都会去找这些封套设计老土的CD。上几个月几乎把邓丽君在丽风时代的唱片都收集了。一些老歌对我来说是新歌,第一次听,觉得蛮开心的。邓丽君已经成了经典,那不必说。一些不是太出名的歌手的歌,曲调简单,歌词有的简直就是小学程度,但不知道是因为经过岁月的浸润,听起来,还是让人心旷神怡,紧张情绪顿时松懈下来;是有解压的功效。不瞒你说,我还相当喜欢杨小萍的歌声:粗犷,一副风尘中人的唱腔,特别有韵味。想找她的个人专辑,但找了好久,不见踪影。她的歌曲只能在收集了10几个歌星的杂锦CD找到。上个星期与友人在Sunway Pyramid,吃了午餐后,一如往常到大众书局浏览书籍CD,看到一个四张CD 包装的“回顾旧时情”,里面收集不少杨小萍的歌,兴奋买下。其中有一 首叫作《空》,上一次听它大概是三四十年前的事。惊喜的是这首还有日语的一段。

IMG_3993人说情歌总是老的好,而且越老越有韵味。听了令人神往年少那种较纯朴简单的岁月。邓丽君在70-80年代众多歌星中,绝对是Diva,天后。她就像座巍巍的高山,甚少人能超越。她唱了许多经典名曲,其中大家较熟悉的,离不开她中期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何日君再来 》,《甜蜜蜜》等。但我喜欢的,是邓丽君较早期的《我怎能离开你》。可惜她事业如日中天时,没有从新翻唱这首琼瑶填词,古月作曲的优美歌曲。现在能听到的是电影《彩云飞》内的版本,总觉得配乐不是那么典雅;而那时邓的唱腔也没像《何日君再来》那般纯净圆润。

人家说如果你喜欢听老歌,证明你的确是老了。我是非常喜欢老歌,我也年过半百啊 ,so what?

2017年11月2日

剑在人亡,剑亡人在 ――我读《三少爷的剑》

文:张文光

2016年年尾,我与妻子到英国探望女儿。想到旅途中可以读点书,因此带了王德威的《后遗民书写》与古龙的《三少爷的剑》。许多年前,曾经看过楚原导演,尔冬升主演的同名电影,觉得还蛮不错的。不久前尔冬升导演,徐克监制,重拍的新版公演。我想去看;但是一下子就落画了。至于小说则从未读过,于是把藏在书架内不太显眼的地方,约10年前买的书翻出来阅读。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我读的最多的武侠小说都是古龙所写的;可能他的文字简练,情节 引人入胜,所以可以一口气读完 。不像王度庐,梁羽生的武侠小说,节奏 比较缓慢,有的读了几年都没有读完。《三少爷的剑》是古龙“江湖人系列”的第一本。意图很明显,他想写他所了解的江湖,与江湖中人的人情事迹,快意恩仇。古龙曾经大刺刺地说:“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样写,才能算为正宗的武侠小说呢?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只要你能吸引读者,使读者被你的人物的故事所感动,你就算成功。”(参他为《大人物》所做的序文《〈代序――谈“新”与“变”〉)。他也曾说他比较喜欢写的是人性。因此他的作品几乎不提及任何历史背景,不像金庸,梁羽生往往将小说的时代背景设定在某个明显的历史框架中,“融于历史的人物”。古龙小说的特点是将主力放在人物身上,加上一些哲理的探讨,比如说《七种武器》虽以武器如“碧玉刀”,“长生剑”,“ 离别钩” 等为名,但其实不是写武器,而是歌颂一些品格,如诚实,自信心,决心等。此外,古龙创造出一种诗化的文字,一种一看即能认出的“古龙文体”。简单几个字,就成一段,整个版面只有几段文字。如《三 少爷的剑》第一章的第一页如此写道:“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残秋。木叶萧萧,夕阳满天。……”等区区约120 个字。有人说他是骗稿费;但是对于忙碌的现代人,这种写法可能比起金庸,梁羽生的长篇累赘,密密麻麻的排版,更来得有亲和力。

70年代电影版本的故事大纲是说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厌倦了江湖的斗争,杀戮比剑的生涯,诈死避世,隐姓埋名,退出江湖,躲在妓院作个“没用的阿吉”。然而江湖不放过他,逼得他重现江湖,大开杀戒。

但是原著的层次显然高得多了。除了谢晓峰,古龙还写了至少另外两个灵魂人物,即燕十三与慕容秋荻。燕十三是个中年剑客,十七岁就已名满天下;剑就是他的生命,他放不下他那柄剑,别人也不容他放下他的剑。说穿了,燕十三是个身不由己的杀人机器。古龙如此描写燕十三:“他太冷。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不该杀的人。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第一章)

说《三少爷的剑》的主题是关于人生命的无奈应该不会错到哪里去。我所说的“无奈”, 指的是有点像鬼使神差,无可避免地,必须弑父的那种希腊悲剧。古龙称之为“命运”,他说道:“如果这世界有了一个谢晓峰,又有了一个燕十三,他们相见的时候,总有有一个人的血,会染红另一个人的剑锋。”(古龙精品集,风云时代版本,四三章,页274)。

Photo by Lam Been Koon

在书中古龙又说:“江湖中本就没有绝对的是非,江湖人为了要达到某种目的,本就该不择手段。”(风云时代出版,第四一章,页240),又借谢晓峰的口说:“这就是江湖人的命运,生活在江湖中,就像是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往往都是身不由主的 ……” (页246)。我猜想古龙的那句名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可能就是出于此处了。

燕十三平生最大的愿望是与天下无双的谢晓峰一决高低,看看他的“夺命十三剑”是否胜得过三少爷的剑,看看谁才是“天下第一剑”。当他获悉三少爷“死”了之后,万念俱灰地将自己的缀有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沉与绿水湖中。因为谢晓峰一死,他的一生也失去了目标方向,成了如风中的残叶。直等到他寻到三少爷,并将当时已身受重伤,只得三天命的他救活,生命才再次绽放光芒。令人唏嘘的是,救命者也必须扮演夺命者的角色;接着燕十三如愿地与三少爷决斗。在这场决斗中,燕十三终于找到他生命的祭坛,并将自己的生命祭奠于其上。

古龙用“剑”意寓一个人一生所追求的,或终极关怀。这“剑”足以让人自愿牺牲生命,书中这么说:“对某些人来说,剑不过是一把剑,是一种用钢铁铸成的,可以防身,也可以杀人的利器。可是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剑的意义就完全不同,因为他们已经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他们的剑,他们的生命已与他们的剑融为一体。因为只有剑,才能带给他们声名,财富,荣耀,也只有剑,才能带给他们羞耻和死亡。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四十章,页222)

这“剑”的应许(promise)其实是蛮宗教性的(religious),也确实令人着迷。剑可令人君临天下,成为“天下第一”。书中甚至说“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剑的本身,就已有了生命,有了灵魂”。剑成了“肉身”,成了神明,成了魔鬼;成了弗洛伊德所说的alter ego。

三少爷的“剑”给他的生命带来什么?三少爷年少成名,早有了“天下第一剑”的盛名;但是盛名却成了他的枷锁,他一心想挣脱它。不惜诈死以埋葬江湖人眼中的“三少爷”。天下人梦寐以求的荣誉,他有了。但吊诡的很,他却千方百计想逃脱盛名的樊笼。最终他发现:一旦是三少爷永远是三少爷,就算是自己双手拇指削了,从此不能握剑,人家还是不放过他。古龙说,“剑在人在”,其实是“剑在人亡”也 — “剑”已经牢牢控制了人的生命,使人迷失自我。

燕十三呢?他为剑奉献一生。剑本来就是他的命根子,是他的人生的全部,也是他存在的终极意义。但是书中神来之笔,在于古龙描写灵动如毒蛇的“夺命十三剑”,最后自己发展出第十五剑,而且这第十五剑已经不被控制,犹如随时能吞噬人的毒龙。

在原著中,燕十三最终杀身取仁。当他与三少爷决斗时,本来可以杀死三少爷的,但他却出人意料的“回转了剑锋,割断了他自己的咽喉。”燕十三不惜以自己的生命毁了最高的剑术:第十五剑,以免它祸害人间。古龙这么描写:“可是在剑锋割断他咽喉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已不再有恐惧。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神忽然间变得清澈而空明。充满了幸福和平静。”(四六章,页320-321)

燕十三能在临界点,毅然舍身毁掉奉献了一生的剑的情节,想来一生纵横江湖,名利双收,但心灵空虚,被酒精所控制,沉迷女色的古龙是想提醒我们一些重要的人生哲理,问题是读者们读到了吗?

(2017年7月12日)

后记:在写了这篇文章后,我问了谷歌兄,发现《三少爷的剑》是古龙在1975年写的。随后我也查了林保淳主编的《傲世鬼才一古龙》 这本书,证实《三少爷的剑》是在1975年开始连载于台湾《武侠春秋》杂志。是属于古龙较后期,也是他“创新时期”(1968-1976)末期的作品 。古龙多部代表作如《多情剑客无情剑》,《楚留香》,《 流星蝴蝶剑》 《天涯明月刀》,《七种武器》等都是在这个阶段写的(参林保淳主编的《傲世鬼才一古龙》,页70)。

古龙本名熊耀华,1937年出生于香港, 1950年随父母移居台北。后来父母离异,古龙与父亲关系恶劣,18岁离家出,从此再没有回家。未成年的古龙孤独在台北县瑞芳小镇挣扎求生。靠自己的努力,考进淡江英语专科学校(即淡江大学前身)。因此涉猎许多外国文学作品 。古龙酷爱阅读,据说藏书十万册以上(参林保淳主编的《傲世鬼才一古龙》,页56)。11岁开始写小说,1960年出版第一本小说《 苍穹神剑》。淡江时期开始喝酒 ,成名后喜欢出入风月场所,酗酒严重。1980年10月,古龙在“吟松阁酒楼”因心高气傲拒绝江湖人的拼酒,而被人用刀刺伤,失血两千CC,差点丧命。接着妻子梅宝珠带着儿子离开, 使古龙深受打击。古龙也因为遭人砍伤手腕,有很长的时间难以提笔创作,只能口述,他人代笔, 写作生涯来到“英雄末路”的局面 。古龙最后一部作品《 猎鹰赌局》是在1984年出版(参林保淳主编的《傲世鬼才一古龙》,页10-12)。因为长时间的纵欲饮酒,古龙患上肝硬化, 脾脏肿大,胃出血等病症,1985年9月21日病逝,享年区区48岁。

《三少爷的剑》是古龙在“吟松阁酒楼“ 事件与妻子离开之前所写,当时的他名成利就,根据古龙自己的说法,他写《三少爷的剑》(江湖人系列第一本)是希望写 “一点必要,成熟,满意的东西”(参林保淳主编的《 傲世鬼才一古龙》,页10)。

而楚原导演,尔东升演出的电影版是在1977年公映。说起来是当年一部相当成功的电影  。最近在ASTRO 频道看到2016年尔东升导演,徐克监制的新版,真的感到新不如旧,甚至有点惨不忍睹的感觉,看到一半就不看了。新版电影中的燕十三跟原著相去甚远,完全失去了燕十三高雅的风骨。造型令人不敢恭维,有抄袭Heath Ledger在《 蝙蝠侠》中小丑之嫌,简直是糟蹋了古龙笔下燕十三这个灵魂人物。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