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巨兽共存

Happiness abstract

文: 張文光

古今中外,探討為什么一個義人,或好人仍舊會遭受巨大的苦難最深入的書,莫過於《聖經》裏的〈約伯記〉了。但是〈約伯記〉絕對不是一本容易解讀的書。在《圣經》詮釋的歷史中,對于〈約伯記〉的解釋,紛紛云云,莫衷一是。教父耶柔米 (Jerome) 曾經說過,〈約伯記〉就如一條滑不溜丟的鰻魚,當你以為能較有把握解釋,掌握到它的中心時候,只要稍微用多一點力量想抓緊它,它卻從手中溜了出去。

到底〈約伯記〉作者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約伯記〉是否有個中心思想?〈約伯記〉是否是一個個人成長錄 (Bildungsroman),述說約伯的靈修成長,描寫他如何從家庭,社會所傳承的的信仰,而進入另一個層面:個人性,經驗性的信仰?又或者〈約伯記〉的作者在挑戰傳統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觀念?又或者〈約伯記〉其實沒有一個中心思想,它就如卡羅爾紐森(Carol A. Newsom) 在其新著 The Book of Job: A Contest of Moral Imaginati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里所說,是個“多音律的文本” (polyphonic text),作者把不同的文體(genre)并列,這些文體包含了對世界的不同看法,視域;不同的美學;不同的價值系統等(頁16)。作者讓這些不同的文體,彼此對話,讓讀者看到它們對世界的不同理解。但是作者沒有支持任何一個思想或立場,是居于首要地位的。

Book Cover of Job 2

本篇文章主旨在于探索〈約伯記〉第38到42章神二度在旋風中的說話(Divine Speech )的意義,而重點是介紹卡羅爾紐森的看法。〈約伯記〉令人費解的是,為什么約伯在聽了神在旋風中的說話后,就摀口靜默了,只是內疚自責的說了一句:“啊,我輕微,能答覆祢甚麼呢?我只好摀口罷了” (40:4)。

摀口不言,與之前義憤填胸,絕不罷休地執意興訟起訴上帝,要與上帝在法庭上當面對質,一決是非的反應相比 (參31:35-37),真的是太戲劇化了。為甚麼約伯這麼不堪一擊,只因神的幾十個事實上非常不公平的提問就畏瑟不言,收回訴訟?約伯對自己的苦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公平事情,似乎已忘得一乾二淨;他不再追問理由了。我們不必為神找托詞,其實神並未直接回答為甚麼像約伯這麼一個大好人,仍遭受不可言喻的心靈與肉體苦楚。神在整個旋風中的兩次說話,盡是提到星象、海洋、光明、黑夜、山羊、野驢、野牛、鴕鳥、野馬、飛鷹、雀鳥以及不知是否存在的河馬(40:15-24)與鱷魚(41:1-34)。真是令人感到風馬牛不相及了。更甚的是,神的答案似乎給人一種大權在握之人,吹胡子瞪眼睛嚇唬手下之感。他似乎在告訴約伯對於他的苦難,與自然界的奇妙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就此逆來順受吧!

卡羅爾紐森的看法值得讓我們參考,她說沒有解經家會滿足于從神是神,而約伯是個有限的人,他沒有辦法理解神設計與治理宇宙的智慧(38:2; 40: 8)這個角度,來理解這一大段經文。因為整段的經文給人一個非常強烈的感覺:它應該說了更多的東西,問題是我們怎樣聆聽得取。

神的回答與約伯所提出的課題之間的不協調,不吻合是太過明顯了。其次是,整段經文,對宇宙,各種動物,尤其是河馬與鱷魚描寫巨細無遺,細節繁多,像一副副清晰的視覺影象(visual images),我們不能只將它們當作是一些例子,一筆帶過,而不去探討它們豐富的涵義。卡羅爾紐森認為我們當從美學的維度 (Aesthetic dimension)的角度來理解這整段的經文。而這些影象不但是描寫性的,也是帶有認知的意義(Cognitive significance)。而這些認知的意義是與秩序與混亂有關。紐森 認為借着這些影象及其隱含的意義,它們激發了約伯“悲劇性升華的感覺”(Sense of tragic sublime), 或者說一種悲劇性的、異常的、超出普通生活所能經歷到的經驗。

紐森指出根據第38章至41章的的記載,這些影象的出現是漸進式的;首先是從穩固的大地開始,然后進入較為混亂的野生動物界,到最后帶出兩種奇特,但讓人感到恐懼的動物:河馬(Behemoth)與鱷魚(Leviathan,有人將它音譯為“利維坦“,也有人將它直接翻譯為“巨獸” 或 “海怪”)。我們一般都把河馬與鱷魚解釋為混亂勢力的符號或代表(symbols of chaos),我認為這是真確的理解。但是我們進一步為了突顯神的權能,就急不及待的補充說,無論混亂的勢力多大,神仍然能駕馭克服它們;而與神相比,約伯卻沒有這種力量,所以約伯不得不俯首認輸。這種說法在《圣經》里,比如說〈詩篇〉第74與89篇,〈以賽亞書〉51章可以找到,但是,紐森認為這段經文不是在說這個道理。

紐森認為正確理解神與這些野生動物,尤其是與鱷魚的關系,是解釋這段經文的鑰匙。她指出,根據〈約伯記〉40與41章的記載,河馬與鱷魚,是一種非常驕傲的動物,不是約伯或任何人所能制服的。但是有趣的是,神對這些動物甚為滿意,對它們也沒有展現任何敵意。根據〈約伯記〉的記載,上帝甚至說,他造約伯,也造河馬;接着還補充說,河馬在上帝所造的物中為首 (伯40:15下,19)。

的確,如果我們仔細研讀〈約伯記〉,我們會非常驚訝的發現,41章整章其實是對鱷魚的威猛,擁有無以倫比的力量之歌詠。總結是“凡高大的,它無不藐視,它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41:34)紐森說,有關鱷魚之描寫的段落 (Pericope)的重要性是不在話下,”它是神要對約伯所要說的最佳代表與高潮。” (原文作:It is both the climax and epitome of what God has to say to Job)但是紐森同意因為高度的影象描寫方式,與一些晦澀經文(41:10-12)的出現,使我們不容易解釋到底神要說什么。但是她認為理解神與鱷魚的關系似乎是關鍵。傳統上41章12節(等同希伯來《圣經》的41章4節)的解釋為神要制止鱷魚夸耀自己肢體與大力的作為。但是較可取的解釋為神不能對鱷魚的肢體和其大力并美好的骨骼保持緘默。(這也是《和合本》,NIV, NRSV《圣經》與呂振中等譯本,所采納的翻譯)。換言之,神并沒有將鱷魚當作必須擊敗,制服,羞辱的對象。

我們來到關鍵的問題:我們如何為38至41章作一些結論?當然我們都同意,內中有非常明顯的教導,如神的權能偉大,對比人類的有限與無能。此外,整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宇宙井然有序,但是其中仍有動物界的存在,而動物界與我們穩妥的生活、文化世界肯定是有分別,但是神仍然肯定,甚至贊美動物界。如果動物界代表混亂,這段經文使我們看到,在井然有序的宇宙中,混亂仍有其合法的地位。根據紐森之見,整段經文突顯了動物界中有許多事務,甚至比人類的成就更了不起。整體來說,神認同野生動物界。而對鱷魚的溢美之詞,有點讓我們感覺不安,神竟然與鱷魚認同!

正如紐森所說,在這段神圣話語(Divine Speech)的結束時,只剩下三個主角,他們為神,約伯與鱷魚。問題是三者有何關系?紐森語不驚人人不休的說:神不只與約伯認同,他也與鱷魚認同!而當約伯聽完了神在旋風中的說話后,他經歷了“悲劇性的升華“(tragic sublime),他原先所持有,對神、世界與他之間的道德信念瓦解了,他發現現實世界與他的道德信念未必有其連續性,相反的,現實生活充滿了斷裂。這種的沖擊,使約伯從非常自以為是的道德世界,自我的驕傲中走出來,而學習到以神的話語當作自己的話語。他最終謙卑下來,不說話了。

在整個約伯與神的對話過程中,我們不可忘記一點,最終謙卑下來的不是鱷魚,而是約伯。紐森的看法,蠻有意思,她說,”鱷魚的面龐,暴露了人類追求秩序之沖動,內中所包含的驕傲與自欺。“(頁253)其實,紐森所要說的是,人生有其悲劇性的一面,一方面我們必須用我們所相信的道德觀念來建構我們的道德生活,以至于我們的生活,家人能平安穩妥。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又看見,人生其實充滿了我們無法駕馭的混亂與暴力。約伯的驕傲,也是我們的驕傲,就是以為這個世界必須遵循我們的道德理想而運行。而神圣話語使約伯恍然大悟,其實,鱷魚(混亂)與約伯一樣站在神面前。

不管你同不同意紐森的看法,畢竟她逼使我們反思:我如何看待自己與上帝、與鱷魚(混亂)的關系。約伯的盲點不就是我們的盲點嗎?我們認為我們的世界不應該有失序的事情發生,不應該有“鱷魚“或”巨獸“出現;每件事必須在我們的掌控之中。但往往我們忘了,神有他的主權,他也是混亂失序的神。

[原文刊登于《文桥》双月刊,第115 与116期,2008年3月,5月刊。没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