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阅1995年,本地基督教出版社文桥为我出版的第一本书《情牵法律》。看到其中一篇淡到当年法律学院毕业后实习的情况;文中有提到我的实习师傅,已故拿督彼得穆尼爵士博士(Dato’ Dr. Sir Peter Mooney )的一些事迹。兹将它摘录如下,以纪念穆老:
作我们这行的,都得进“吧”(Bar),然而,此吧非彼吧,虽然说无巧不成书,很多我辈中人也是彼吧常客。在未能“正式挂牌”(天下人对能正式执业的术语)前,法律系的毕业生就得做上9个月的“廉价工人”,跑码头赶场似的跑这个法庭跑哪个法庭,专做律师大人们不屑一顾的小差事。
好了,离开了安全、温暖,单纯的校园后(为什么温暖的东西似乎总是单纯的?),要投入社会,人家所说的那个大染缸。实在无暇去想社会是怎么个样子的,同学们都迫 不急待地找实习的律师楼。因为1986年正值经济不景之时,搞到人心惶惶。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作祟,我跟另外两位女同学选上了吉隆坡最大间,最有名气的纪思龄律师楼。
律师公会的规矩是每一个“实习学生”(补注:英文称为Pupil或Student,即实习律师也),都必须有个“师傅”(Pupil Mater),这名师傅 必须拥有7年执业经验,他负有教诲他的“入关弟子”之责任,以致他能成为一名有足够“法律知识、有正义感,庄重自守,品格又高超”的律师,以免有损律师公会清誉。换句话说,如果当了9个月的廉价劳工后,师父不为我们美言几句,我们就没有翻身的日子了。除此 ,通常能不能在实习后,继续留在该律师楼做一名正式律师,也有赖师傅的推荐了。所以被谁选上成为“入关弟子”,他喜不喜欢你,是事关重大的。
我听说我的师傅是纪思龄律师楼的第二号老板(补注,即穆老),心中压力大得很,担心不能胜任他所托之工。第一天上班时心跳一百,八点半准时到办公室(后来才知道师傅每天是八点十五分就报到)。纪思龄办公室的行政经理,一名不苟言笑的中年妇女,领我到我的“办公室”,即一个安排了几张连接在一起的桌子,几张椅子,两面用了板隔开,一以免靠墙的小角落。(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地方叫做“学生巷”(补注:英文称为chambering lane,chambering 就是法律实习的意思),有点类似少林寺的木人巷吧?)。在“学生巷”里有另外两名实习学生(律师),一个格子小小,永远笑脸迎人的Lydia,另外一个是高个子,性格开朗的Andrew;大家打个招呼,寒暄了几句。甫坐定,有一位高个子的女律师进来,劈口问道:“New student?” 她是我们的师姐,就快要离开“学生巷”了。她告诉我们这些新的实习律师说,必须准备一张纸,然后周游整个律师楼去拜会纪思龄约16位老板。我们唯命是从,当天就硬着头皮去找老板们谈谈,彼此认识一下。最重要的是要他们在“觐见纸”上签个大名。
当然第一个要“觐见”的是我的师父啦!我恭敬地问师父的秘书Miss Kong,是否能见他。她按了电话,几分钟后对我说OK。我心中忐忑不安的敲了房门,里面传来微弱的“come in”。推开门,心中暗忖,这么暗暗的,只有一盏台灯的亮光?微光中只见一位满头白发,脸上带着绅士笑容的白种人站立起来说:“How do you do?”洋腔十足;我不知所措的寒暄几句,大家坐下。我坐在他桌子前的一张椅子上,等候师父的盘诘。他问我有关本国土地法内英国衡平法(补注:English equitable principles)的可用性。这个问题在法律学院曾经研究过,因此我对答如流。接着他问道:“Can you get me the Incorporation of Franciscan Brothers Ordinance?” 我只听到“Brother, brother “ 声,其他的词汇,我无论怎样竖起耳朵,也分辨不出他的洋腔来。厚着脸皮,我嗫嗫嚅嚅地说:“Pardon me?” 他才重复一遍。当时心中大叫不妙,记忆中没有这个法令。只好唯唯诺诺地说我去找找。这是与师傅的初次过招,表现应是不过不失。
其实我的师傅是一名思想精细,学识渊博,受人尊敬的律师。每每与他商讨后,走出他的房间,总觉得自己太渺小了。他专门做些没有其他律师有能力办的大案,或者“奇难杂案”,偏偏他又喜欢问我们这些学生一些显然是能力不及的问题。每次在找了一些资料后,总是战战兢兢的把自己的“法律意见”( Legal opinion,即 一种针对某些法律问题的分析及提供解决方法的意见)呈上,等待他的评估。最高兴的时刻,当然是自己的“意见”被证实是正确的时候。…….
(原文题目为“Call to the Bar”, 写于1993年,刊登于《情牵法律》(吉隆坡:文桥传播中心,1995)页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