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别人的感觉

文:张文光

今天在预备讲章时,看到一个旧的PowerPoint,里面记录了耶鲁大学前任校长布鲁斯特(Kingman Brewster)的墓志铭的一句话:

“认为所有的人都纯正无邪,不只是法学上的概念,它是一种精神上慷慨大度,假设所有的陌生人都是最好的,而不是最坏的。”

原来这段话是从南方朔2010年的书《有光的所在》抄出来到的,连页数也记录下来。但记忆模糊了,不知道南方朔是在什么情况下写了这段文字。印象中这本书是在放在办公室的书架上,果然轻易找到。欣喜得很(每次轻易找到要看的书都有这种感觉)。翻到有关的页数,原来文章叫做《散步在墓园》。南方朔说他喜欢逛墓园,每次到外地,都会叫朋友带他去墓园。

南方朔照片

顺手翻翻,看到序言《也是励志》。南方朔说,他写着这些文章,绝没有丝毫“励志”的打算。但回头看这些文章,的确有许多正面健康的思想。他认为可能是受母亲的影响。母亲没有什么受教育,但是教他必须一生善良,不怨恨,不自弃。但是母亲的耳提命面,他听进去的少,遗忘的多。因此他认为让他变得那么“励志”的,是在于后来的摸索。尤其近十余年来,他接触西方神学及伦理学,“经由这些方面的思想,终于能体会到人类由野蛮到文明的不易”。

然而,让我觉得有趣的是,南方朔说:推动人类进步文明的,其实不是什么“公平”,“正义” 之类的抽象慨念,而是比这些慨念还要基本的感情因素。他把它称为“对别人的感觉”。 第一是体会别人对自己的感觉,他说,当人们能体会到别人对自己的感觉,他就会产生愈来愈高的羞耻感。二是面对别人,能越来越体会别人遭遇到某些事情的感觉,这样他就会越来越提高“不安”的门坎。以前对别人做了某事会无动无衷,但随着“不安” 的门坎提高,这种事情就会逐渐不再敢做。愈来愈高的不安标准,会诞生诸如不忍,勇敢,公平,正义等外向的品质。

因此对“别人的感觉”才是文明的根本。他说如果一个社会,每个人心中只有自己,面对别人别事失去了感觉的能力和意愿,纵然大家都有高的教育,知识水平,最后只是落得互相聪明的折磨,聪明的谩骂。看看台湾政坛的吵闹,再看看去年本国14届大选期间,社交媒体中一些种族,党性言论,谩骂,我可以理解南方朔的感受。

南方朔所提倡“对别人的感觉” ,使我想起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是善端。也想到耶稣曾说的:最大的诫命就是爱神,而第二大诫命是爱人如己;他也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又说:“你们想要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的道理”。

往往我们对跟与我们不同的人怀有成见,甚至怒气填胸。我们喜欢带着有色眼镜看世界,看人。

文章开始,耶鲁大学前任校长布鲁斯特刻在墓志铭的那番话,对政党,对各个种族相互散播敌视,怀疑的马来西亚当前社会情况,是相当贴确的。

注:本文首次发表于《e南洋》之《牧羊人》版,2019年3月10日刊

 

亦舒谈写作 (二)

文:张文光

亦舒的这本《写作这回事》 有许多自传式的资料,可以窥探到她的生活小事,喜好,以及对一些事物的想法。比如说曾经三年时光,亦舒的稿子都是在图书馆里写的。又比如说她喜欢用什么笔来写稿,用什么稿纸。

倪小姐也不吝分享写作是否靠天分,写作有哪些压力,写小说需不需要大纲 ,如何取书名等。 我也急不及待想听听她认为写作者必备的是哪些条件,先入为主地认为她定会说写作必须靠天赋,必须阅读过上万的名著经典。没想到她说写作必须有纪律,“必须谢绝应酬,不要再听电话,回复电邮,不宜时常接受访问等”。这些问题我都没有面对,但是仍旧不能成为畅销作家。

倪小姐认为当先做写作人,再来想做作家(参页132-133);有点“为学为人也”的意味。她非常敬业乐业,从不脱稿(不然如何能有每年出了几本书,从不间断的记录)。她珍惜写作这分工作,也感谢写作给她带来生活所需,个人的荣誉。说她的生活费用,学费,置业成家,甚至面头首饰,交际开销,都是拜她的写作职业所赐(参页140-141)。

我们都羡慕多产作家的文思如泉涌不断,而凡人如我辈,往往对着空白的稿纸,或电脑荧幕,久坐仍不能挤出一个字,差点愤而上吊。但倪小姐说文思中断问题主要是“时间分配问题” ,“不可分心,这不是人笨刀钝的问题”(页172)。多么像Peter Drucker教导人如何管理公司,管理时间,处理事务。她宣告:“写作的首要条件是坐下来,写。作者若俗务缠身,四出奔走,大约不会有可能生产比较完整的作品。”(页173)

倪小姐不认为写作必须呕心沥血,”要写到夜半伏在床上痛哭的”。相反的,要愉快的写。如果要伏在床上痛苦流泪的写,那就不如转行。 “认识的作家不少,从来没有听说倪匡或西西说他们写得哭出来写作同其他工作一样,不宜爱理不理,嘻皮笑脸地干,我们要敬业乐业。却也不必为之落泪,写,不停地写,切忌有名与利的包袱,爱怎样写就怎样写,爱写什么题材就拿它来发挥。” (页179)

让我们学习倪小姐般,心花怒放,轻松欢愉,不间断的写吧!说不定还可以写出一层楼来。

(2018年1月12日)

生命·哲学·狗

文:张文光

Photo by Lam Been Koon
Photo by Lam Been Koon

前两天到我最爱的书局Kinokuniya去,本意是要买本Moleskin日记本给儿子;免不了去浏览令人垂涎,琳琅满目的书籍。结果就是两袋书,其中一本是丹尼尔·克莱恩(Daniel Klein) 的Every Time I Find the Meaning of Life, They Change It (Oneworld, 2015年出版)。作者是位78岁的美国作家,写小说也写非小说 (non-fiction),包括与他人合写了一本畅销书,叫做《柏拉图与鸭嘴兽一块上酒吧》(Plato and a Platypus Walk into a Bar)。

据作者说,本书是他25岁开始收录的一些哲理短句(他称之为Pithies)的反思。每章卷首都有一段某位哲学家的短句,作者就借题发挥,加以扩充,评论。这本书没有提供当怎样过一种有意义的生命的想法,而是探讨不同的哲学思想,让读者自行决定那种想法才是好的。作者所收录的短句其实代表了不同学派或者是一些重要的哲学思想,主题,如自由意志 (Free Will),享乐主义(Hedonism),存在主义,萨特,休谟对生命意义的洞见,尼采的“超人”思想,悲观主义,理性主义,犬儒主义 (Cynicism),新无神论(New Atheism),不可知主义(Agnosticism), 朋友的好处,什么是爱,圣经《传道书》的智慧等。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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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笔生动,写得妙趣横生;内容深入浅出,显出作者的饱学。字里行间时不时闪出智慧亮光。堪称一部把隐晦的哲学思想通俗化,又能与现代生活种种课题接轨的难得佳作。

书中有好几处让我有所领会,学习。让我把它们罗列一下。

在本书142页(我只能用页数,因为这本书没有目录,也没章题,章数),作者克莱恩引述了培根(Francis Bacon)的名言:“一点哲学引向无神主义,但是深邃哲学则带领人的心思到宗教”(原文作:A little philosophy inclineth man’s mind to atheism, but depth in philosophy bringeth men’s minds about to religion”)。作者自谦的说他可能没有资格评论,因为他无法探研哲学的深处,但是他还是能捉到这句名言的重点。他接着说:“亚里斯多德的名言:‘当你知道得越多,那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更多’,培根是从这个想法开展他的看法的。承认自己所知的有限,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知道的是那么少,真的是一种大开眼界的想法(a real eye opener)。但是这不能阻止我们想要知道的更多,或者至少保持一直探索的态度。对未知的追寻,肯定让我们心思倾向于寻求属灵事物(any wondering about the unknowable certainly inclineth a mind toward the spiritual)。

另外一章是谈到怀疑主义大师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的那一句:“对宇宙来说,人的生命不比一只牡蛎来得重要”(The life of a man is of no greater importance to the universe than the at of an oyster)(参本书第81页)。 休谟认为人只是宇宙这个巨大机器中的一个小零件,渺小得没什么意义。但是作者认为我们可以用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牡蛎比喻。虽然我们的生命微小,但是可以有巨大的涟漪作用 (ripple effect)。他引用Frank Capra 的电影It is a Wonderful Life 来说明。主角George Bailey认为他对不起他的家人与社群而想在圣诞节前夕自杀,但是Bailey 的守护天使Clarence出现,让Bailey 看到如果没有他,整个社区将会不一样。

此外,克莱恩也引用英格玛·伯格曼(Ingmar Bergman)的电影 《芬妮与亚历山大》(Fanny and Alexander)中的一段对白,来带出这个信息:

“世界是一窝的强盗,黑夜经已降临;邪恶已经挣脱锁链,像疯狗般的横行世界。邪恶的毒素影响了我们每个人,无人幸免。因此让我们还能快乐的时候,继续快乐吧,让我们继续善良,慷慨,充满爱心,做个好人吧。我们无需感到羞耻,其实是必须,在我们微小的世界取乐吧。”(It is necessary and not at all shameful to take pleasure in the little world)(参页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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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书,我也学习到,思索本身就是一种的喜乐,而其重要性不亚于其他肉体感官好处。根据作者说这是英国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所强调的(参页58-60)。他引述罗素的说话:”The goods of the mind are at least as important as the goods of the body”。

书中有一章谈到友情的可贵,引述了美国哲学家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的名言:“老朋友的其中一个好处,就是你能愚笨的与他们相处”(It is one of the blessings of old friends that you can afford to be stupid with them)(页64),读后让我心有戚戚矣。

在宗教观念上,作者自称是一个不可知论者(Agnostic),但他对宗教仍然是非常尊重,且持开放的态度(参页145)。 所传达的仍然是一个积极的人生态度,在讨论叔本华的悲观主义那一章(页30-34),作者引用伍迪·亚伦(Woody Allen )的电影Hannah and Her Sisters 的男主角密奇(Mickey)在片尾的一段独白,来说明其实我们能从生命中的小乐趣,重拾对生命的喜悦感。而就是这些小乐趣,让我们在看来充满绝望的境况继续向前。正如王尔德(Oscar Wilde)所说:“我们每个人都身处阴沟,但当中有些人却看着满天星星。”(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本书充满历代西方哲学家的睿智短句,加上学问渊博的作者之讲论,分析其时代意义,有些段落读来的确有暮鼓晨钟的感觉。

书中有个相当精彩的后记 (Epilogue),讲到读者对本书的回响。他说读者们最大的回响是有关他的狗Snooker的一些记载。因此在后记他谈论了一些狗与哲学家的有趣逸事。我转述之,以飨我的读者。

古代希腊(约公元前4世纪)的哲学家第歐根尼(Diogenes)曾说:“狗与哲学家作了很多很大的好事,但是他们得到最少的报酬。”英文是这么说的:“Dogs and philosophers do the greatest good and get the fewest rewards” 。[我想很多人会把“哲学家”这词,换成他现在正在做的职业或工作]

Diogenes是希腊众多哲学派系中称为“Cynic”的,他也被称为Diogenes the Cynic。 而“Cynic”这个词是来自希腊文,意思是说“像只狗“(dog-like)。因为Diogenes生活举止活脱脱就像只狗。他说狗很自然,不做作;要吃东西就吃东西,要撒尿撒尿。狗只活在当下,不用为过去或未来烦恼。Diogenes 常赞赏推崇这种生活方式。一生据说说是住在一个木桶(亦说是装死人的瓮),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只包括这个木桶、一件斗篷、一支棍子、一个面包袋。他鄙视社会的虚伪,卫道之士。我们的仁兄也因此仿效狗狗,肆无忌惮的公开撒尿。中文把Cynic翻译为“犬儒”。嗯,还是第一次看到两者的联系。

不只是Diogenes从狗学到人生哲理,大哲学家柏拉图也说:“Your dog is a true philosopher” . 不相信,去翻阅《理想国》第二卷,当中苏格拉底与格劳孔(Glaucon) 有关“哲学王” (philosopher king) 当拥有的素质的对话。

(2018年3月8日,星期四)

 

社会秩序与超越意义 — 赵紫宸思想浅谈

文:张文光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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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有阅读硬邦邦的神哲学文章了(最近几年多读些散文小说)。昨天filing 一些文件时,看到2007年的一些笔记,是关于20世纪中国基督教神学家赵紫宸的一些记录。看看原来是从北京哲学系教授孙尚扬的《宗教社会学》的附录文章载录出来的。孙尚扬的文章题名为〈在秩序与意义之间:赵紫宸的选择及其得失〉。笔记有些甚有意思的东西,但不是很完整,因此想把原文找出来再看一遍。翻找塞满书架上杂乱的书,非常高兴最终找到了。十几年没动,已经蒙上一层厚厚的灰尘。抹去灰尘,重新阅读这篇文章。读后获益良多。

孙尚扬认为基督教有“处身于世界,又不属于世界”的特性,因此既有关注今生,或者说现世的实际问题,比如说社会的改造的向度, 也有出世(超越)的向度。他把前者称为“秩序”,后者成为“意义”的层面。而文章主要是讨论赵紫宸(1888-1979)如何在上述两个取向之间,做出选择,而其得失何在。

赵紫宸向来不被保守教会所接纳,因为他的一些思想有所谓“自由派”,或“社会福音”的因素。但是无可否认他是20世纪中国基督教历史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他的一些看法,思想,到今天还是相当适切的,值得加以研究。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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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尚扬认为赵紫宸,像当时许多的基督教神学家(如吴雷川,吴耀宗等人),是倾向于取基督教的“秩序”意义,或者说“宗教功能”。赵认为不仅知要救“个人”,也要救他所处的“社会”。他强调“教会乃是社会中的社会”,乃是道在社会中的肉身。他一生所作,重点似乎是希望透过基督教来改造人心,从而改造当时的中国社会与政治秩序;多过于基督教的“意义理论”之建构。孙尚扬认为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基督教神学家,多数把思想和行动集中基督教与社会秩序的关系上,尤其是社会秩序的重建。但在基督教宗教“意义系统”的建构却没有什么建树。

赵紫宸对汉语基督教神学的建构,一直是孜孜以求;当一些中国基督徒认为基督教更多是一种生活方式,因此应该在生活中,而不是在理论上表现其生命力时,赵紫宸一方面表示赞同,另一方面又补充道,基督教是宣讲圣言的,这既需要用活生生的人格,也需要用理论来予以表达。 换言之,基督教作为生活方式需要得到解释。赵紫宸认为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在华传教士,在思想领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一直到推翻满族统治的政治改革时期,他们对中国人的生活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但是,自那以后,中国的教会几乎不再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影响。 1938年前中国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如人本思潮,实用主义,实验主义,自然主义,怀疑论等。当各种思想大行其道时,基督教却患上了失语症,“以致对中国人毫无价值可言”。(孙尚扬语,页284)根据孙尚扬的说法,赵紫宸因此疾呼当中国处于抗战救国的生死攸关之际,基督教应该力图在思想领域产生影响。它应该该宣讲自己的社会哲学,此外,教会应想法设法发现和开发它自己的思想家和思想领袖。(页284)

的确赵紫宸在理论建立方面,出了许多力量,著作等身;其中包括大部头的《基督教哲学》等。赵氏认为中国的问题是“人心”的问题,因此强调用基督教来改造“人心意念”。他甚至认为只有基督教能完成为中国创造人的新精神的使命。(页291)

看来是时候把当年从北京买回来,现也封尘的三大册《赵紫宸文集》拿下来读一读了。

(2018年2月9日)

亦舒小姐谈写作

文:张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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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亦舒小姐的小说,还没有完整地看完一本。当然听过她的《玫瑰的故事》,《喜宝》等。也略有所闻家明闲来就读《红楼梦》。 近来倪小姐(亦舒本姓倪,或当称倪阿姨,但想想自己也属大叔辈了,厚道点吧),出了一本叫做《写作这回事》的散文集 (香港,天地图书,2017年10月),让我心中好奇,这么一位多产的作家,肯定对写作有深切体会,或许字字珠玑。就如当年Stephen King 出了一本谈他的写作秘诀的《On Writing》,我还特别买了精装本,奉为圭臬。

横越两岸三地,东南亚,仍然屹立华人世界言情小说几十年不倒的她,出了一本谈写作的书,任何有意学习写作或有不敢说出来的野心想成为畅销作家的人,理当拜读。我这个出了几本堆积如山的书的人,于是急不及待去买了一本来读。果然不失所望,看了不时禁不住哈哈大笑, 倪小姐果然功力深厚,文字简练,能用两个字,就决不用三个字,但掷地有声,句句击中要害。倪小姐也永远那么尖刻,那么cynical;有香港人的世故(或练达),有现代都会女性的清醒。她说 “拙作中女主角绝少以恋爱为主,日常生活多数清苦,天天闻鸡起舞,听差办事,什么都靠自己双手。老实说,有选择的话,当然是做前辈小说中的女主角好,一天到晚披件紫色的风衣,依偎在男伴宽大的肩膀中,在微雨中诉衷情”。(页69)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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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哪篇,挥洒自如,充满睿智,够绝的了。我没有办法超越亦小姐,让我引述几句:”小说的男女主角往往长的美,很多人认为那是因为肤浅的作者要吸引肤浅的读者。不是这样的。恐怕只能这么说,是聪明的作者,要吸引疲倦的读者。人生在世,眼睛天天看世界,吃冰淇淋的时间能有几何?同事,朋友,亲戚,有多少人看上去是观者深感赏心悦目?有时候心情欠佳,照到镜子,都几乎想惊呼一声。

而在〈突破〉这篇,倪小姐谈到小说里的性爱描写;跃跃欲试者,必须听清楚了。她说:“小说中,最难写的,或许可能是性爱场面了。一定要经过巧妙的安排,合乎剧情的需要,写得流丽优美,才不会使读者反感,稍觉突兀,即成败笔。而且,成年人的世界里,一切讲究含蓄,有什么事是非得赤裸裸辩个一清二白的呢。有人爱人一辈子,从不曾说出来,更加可贵……无端端地加插一场好戏,既不能与这个故事融汇,又不能独立成章,多么尴尬。”(页224)

林沛理说亦舒承续旧文学伤感传统,又紧扣现代都市现实 (参2006年12月10日《亚洲周刊》,页86)。的确,只有活在香港,一个中西汇合繁华都市的她,才能写出这种世故,甚至对爱情那么犬儒的都市流行文学。林氏也说,她的小说多是从女性的角度来写,如《喜宝》,《玫瑰的故事》,《我的前半生》都是写都市女性为了求生求存,不得不利用爱情,当作是一种求生手法的不幸遭遇。亦舒写爱情,但是她的爱情不是清纯的,往往有许多计算,有林沛理说的“城市人的猥琐的难堪”。她自己也说,写那些享福的太太不是她的喜好,“老读者知道我一直劝女子循正道多赚一点,才能理直气壮。”她绝对不写风花雪月,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她在本书中的一句话深得我心也:“生活井井有条,才有资格去谈恋爱嘛。”(页231)林氏却说他的小说缺乏理智基础与哲学深度。我看要亦舒谈哲理,是强人所难吧,她的读者大概也不买账。亦舒的世界有的是一群男女,他们需要应付人情世故,开门七件事;绝多时候是讲述女主角在现实的生活里,如何将她们的男女爱欲与现实生存问题摆在自己认为是正确的地位。比较保守之人士,可能还不能接受她所提倡的一些功利值观观。

我想小说能一本一本的出版,出了差不多半个世纪,还有一大堆人愿意掏钱包买她的书来看,说亦舒是成功的,是个understatement。其实我也蛮羡慕她的,能将自己最有兴趣的东西化成谋生方式,这种生活不是顶好的吗?正如她在本书开卷篇〈向前走〉里所说的:

我个人的写作生活十分任性,想到什么写什么,喜欢写啥就写啥,从未做过精打细算,迎合过什么潮流什么人与什么事。最开心是这一点。还有的,就是赚到合理生活了。”

她甚至说:

“年前有新出版社主人邀稿,一开口就说错了话:“我们比较喜欢你写的如XXXX那样的故事”,既是拙作,大抵也不难写,可是你不能管我。

多么潇洒!看来亦舒小姐能一枝独秀,不需要为五斗米折腰,写那些不愿意写的,除了个人的才华,的确是需要一点得天独厚。相信她是快乐的,而她的生活肯定是相当合理的。

这本书其实有许多自传式的资料,可以窥探到亦舒的生活小事,喜好,以及对一些事物的想法。比如说曾经三年时光,稿子都是在图书馆里写的,她喜欢用什么笔来写稿,用什么稿纸;又比如说写作是否靠天分,写作有哪些压力,写小说需不需要大纲 ,如何取书名等。 她也提到写作者必备的一些条件,如必须有纪律,必须谢绝应酬,不要再听电话,回复电邮,不宜时常接受访问等。先做写作人,再来想做作家(参页132-133)。

亦舒非常敬业乐业,从不脱稿。她珍惜写作这分工作,也感谢写作给她带来生活所需,个人的荣誉。她说她的生活费用,学费,置业成家,甚至面头首饰,交际开销,都是拜她的写作职业所赐(参页140-141)。

她说文思中断问题主要是时间分配问题(页172),不可分心,这不是人笨刀钝的问题,“写作的首要条件是坐下来,写。作者若俗务缠身,四出奔走,大约不会有可能生产比较完整的作品。”(页173)也要愉快的写,她不相信写作,要写到夜半伏在床上痛哭的。如果是这样,那就不如转行。 “认识的作家不少,从来没有听说倪匡或西西说他们写得哭出来写作同其他工作一样,不宜爱理不理,嘻皮笑脸地干,我们要敬业乐业。却也不必为之落泪,写,不停地写,切忌有名与利的包袱,爱怎样写就怎样写,爱写什么题材就拿它来发挥。” (页179)

(2018年1月12日)

宗教与文学 — 兼谈福音书写的方向

文:张文光

注: 以下是我在2017年8月11日,于文桥/马来西亚基督徒写作团契所主办的“ 文字营”中两堂讲座的讲义。其他两位讲员为本国资深基督教文字工作者黄子与晨砚。

第一讲:文学需要宗教,宗教需要文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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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学?

俄国作家Konstantin Paustovsky曾说过,文学是从生活和生命中提炼出来的金粉所铸成的“金蔷薇”,然后将这些金蔷薇送给知音,献给最爱的人。

中国传统的文学定义

中国传统的文学评论者说“诗言志”。“言志”就是表现自我的心志情感 (心理方面的)。明末的文学讲真性情,其实就是言志(参刘再复,《什么是文学》,(香港:三联,2015)页26)。

韩愈则奠立了另外一个巨大的传统:“文以载道”。

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说,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大致是“载道”与“言志”这两种理念此起彼伏的过程。

根据刘再复的说法,文学除了可以言志,还可以认知世界,认知人性,认知人的生存条件。 它除了可以有“志”的心理内涵,还可以有自然的内涵,社会内涵,历史内涵和其他精神内涵。

文学可以有“道”的内涵。不可以成为道的注脚。可以有哲学,但是当把哲学化为盐,溶化水中,只可品味,不可直接“宣传”,把文学当作除恶扬善的工具,当作是道德教科书,那样文学就不是文学了。(刘再复,同上,页27)

林椿果熟来禽图文学必须有思想,也当有大思想,但不说教。“思想是融入文学中的血液和灵魂。”不要“本质化”,所谓“本质化”就是简单化。把文学简单化为伦理工具和道德教材。

当然曹丕提出文学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着眼点是国家功利。梁启超也曾经说:“没有新小说,就没有新国家,新国民,新社会”,把文学看成改造历史社会的大工具。但是刘再复认为文学应当是超越功利的。

最后刘再复定义文学为:“文学是自由心灵的审美存在形式”(页30)。当然,基督教的文学观可以不同,我将在第二堂谈谈。

文学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

先来看一幅图画:白杨树的湖中倒影。

44978813 - majestic view on turquoise water and sunny beams in the plitvice lakes national park, croatia

在一篇叫做〈在迷宫中仰望星斗—政治人的人文素养〉的文章中(收录在《百年思索》一书中),龙应台讲了一个比喻:白杨树与的湖中倒影,哪个是真,哪个是虚? 湖岸上的白杨树当然是实体的世界,你可以用手去摸,感觉到它树干的凹凸的质地,这是我们平常理性的现实世界。

但是我们还有一个世界,倒影的世界。倒影中的白杨树也会因为下雨,水波的浮动,而呈现不同的形状。那个才是真实?两者必须互相映照,同时存在,没有一个是孤立的现实。文学就是让我们看到除了岸上的白杨树,有另外一个世界可能更加真实存在,就是那湖水里面的白杨树的倒影。

我个人的体会

文学让我们去到一个不能去的地方;感受到平常感受不到的感觉,情感。

我最近看韩寒的《三重门》,这本书让我找回了那种少年情怀,情窦初开的感觉。唤回了那种约40年前的特殊情绪。也让我深感中国年轻人,读书的辛苦,做父母的那种患得患失的感情。作者将那一代的精神状况用文字清楚表达出来。那么一本放在书架占了那么小的空间的书籍,一打开,却能带我超越现有时空的限制,回到另外一个已经失去的国度与时代。

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形上的,碰触的是人间未知的讯息。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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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哲学,艺术,文学在某些层面有所重叠的,比如说探问人心,追索痛苦。

但是肯定的是宗教是处理人生的问题,人生的深层不安等。

但是宗教有几个特性:(一)无论宗教是什么,它都必定包括神的,人的和宇宙的历史 (参考柯拉柯夫斯基著,《宗教》一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页xi)(二)罗马尼亚裔宗教历史学家伊利埃德 (Mircea Eliade)认为宗教是“对于一切神圣事物的感受。” (三 )Louis Dupre则认为 “宗教是人类心灵与实在界之间的一种复杂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是辩证的,因为它兼具主动与被动双重辛格,但是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不停地否定既得的立场”(参其《人的宗教向度》,  傅佩荣翻译,页31)。

而根据《宗教词典》所说:宗教是对终极者的信仰所激发,以之为核心之相应的情感体验,思想观念,行为活动和组织制度的象征体系。也是由于神秘的超人间力量的信仰所激发,以之为核心之相应的情感体验,思想观念,行为活动和组织制度的象征体系(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修订本,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

我个人认为宗教离不开对生命终极处境的关怀,尤其是生死的问题的看法;宗教对人有要求,要我们作出价值的判断,不像哲学家那样,他们也谈论探讨一些形而上的东西,如真理,如美善,但与宗教不同,哲学一般只是停留在纯粹思辨,而没有要求信者付出相对的行动。

所有的宗教都离不开“神”,但是“神” 这个“名词” ,就像张晓风所说,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形容词”:他的属性如何,他对我如何?(《喜欢生命》,台北:九歌,2006,页17)(下堂将讲)

宗教与文学的最大公约数,至少包含了仁慈,对生命虚幻短暂的体悟等(《喜欢生命》,页377)。但是宗教文学还需要更深沉的东西。举个例子来说明,英国著名诗人与剧作家(T.S. Eliot) 的《大教堂里的谋杀》(Murder in the Cathedral),描写了即将面对来自英国皇帝亨利二世所颁布的死刑命令的贝克主教(Cardinal Thomas Beckett),如何胜过试探的故事。贝克主教很容易的胜过三个试探,第一是逃命;第二是俯首称臣,服事亨利二世;第三是与他人联盟对抗亨利二世。这三个试探引诱他都胜过了。但是贝克主教仍然需要克服第四个终极试探:即成为殉道者。贝克主教差一点就栽倒在这个试探上,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偷偷地想成为一个殉道者,因为他觉得这是一种无上的荣耀。但是艾略特却将这种想得到自我荣耀的心理描绘为自私,骄傲的表现。显然的,艾略特更深一层地探讨人性隐微之处,他已经来到宗教的层面了。他所说的就是圣奥古斯丁一再说的,人类最大的罪是骄傲(Pride),而不是杀人放火。

文学与宗教的比重问题 

好的文学一定有引人思考形而上的问题,探讨人性,探讨生死,探讨终极关怀的问题。文学不一定要弃绝宗教。而宗教经典里,比如说《圣经》,充满了文学的内涵。比如说《诗篇》,智慧文学等,都是美丽的诗章。但是文学与宗教还是有区别的。我认为是个比重的问题 。

Photo by Lam Been K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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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宗教太多,就变成“经”(即宗教的经典如《法华经》,《心经》,《圣经》等) ;

第二, 文学多一点,就成了禅宗的公案,基督教的灵修文学(如《荒漠甘泉》);

第三,宗教主题的文学,文学因素更加强了;

第四,宗教因素最隐微,文学提到最高,即宗教性的文学。但是我必须加一点:这些文章可以提倡某种的人生观。我的《光之悦》一书第一辑中的文章的旨趣在此。

 

文学是病,宗教是药

现代文学满了对扭曲的人性的描写 ,似乎写的越变态越能得到文学评论家的青睐。比如说《钢琴教师》这本充满了让人看来非常不安的描写的书, 作者却以它以及其他书籍获得文学的桂冠,即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这名作者为埃尔弗里德·耶利内克 (Elfriede Jelinek)。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说明他们为什么选择她的理由:

“for her musical flow of voices and counter-voices in novels and plays that with extraordinary linguistic zeal reveal the absurdity of society’s clichés and their subjugating power”

《钢琴教师》叙述的是一个叫埃里卡(Erika)的女子在母亲极端变态的钳制下,心灵如何被扭曲,和情爱如何被扭曲的痛苦历程。埃里卡虽年龄上已届而立之年。仍然时刻处于母亲的监视之下。不能越雷池一步,甚至睡觉也必须与母亲在同一个床上。青春期变成了“禁猎期”,埃里卡被禁止和外人随便交往,不能穿时装。想要一双高跟鞋都不行。她的内心因长期的压抑经受了极大的扭曲。

埃里卡是个钢琴教师,学生克雷默尔 (Klemmer)的出现,打破了母女之间死一般沉寂刻板的幽闭生活。克富默尔热烈地追求自己的女钢琴教师,但他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可怕的情爱陷阶:埃里卡的母亲固执而变态地要从他手中抢夺埃里卡。而埃里卡在对待情欲上表现出受虐狂的疯狂举动。最终克雷默尔选择了逃离。

现代的文学与艺术,只着眼于发掘“真实”,夸张心灵的矛盾与冲突,却没有告诉我们如何突破这样的“真实”,进入一个更好的境界。现代文学喜欢歌颂扭曲,支离破碎,不完美,另类;对人类的堕落状况,人的复杂心理,人所患上的“病”,描写巨细靡遗。但是没有提出解药。我借用赖声川说过的一个概念:文学家,艺术家是心灵的诊断者,看出了病,却没有治病的药。而宗教可能就是那个“药”(《喜欢生命》页5)。

然而,我想提醒我们这群写福音文章的人,不可急功近利,下药不可过猛,让人难咽下去,甚至吐出来。或者解决方案就如基督教作家张晓风说的,最好是提供“药膳”,让人较愿意吃下去,又能治病。

IMG_3982宣扬另外一种世界观

我们可以提出另外一种的世界观,提出这个世界有个爱我们的主宰,我们当以感恩,喜乐的心度日的这个观念。十九世纪的一个著名动物学家Ernst Haeckel,曾经说过,如果有人能很有权威地回答他一个有关人生的问题,那他的问题会是:“这个宇宙是否友善?”(is the universe friendly) (参Huston Smith, Why Religion Matters, Harper San Francisco, 2001, 页26)。 我们基督教的答案当然是“是”,因为神是爱,他爱我们。他没有把我们抛弃在一个冷漠无情的世界中。但是现在的人却认为这个社会是绝情的,生命是一种无意义的折磨。近年来,我的写作旨趣有点改变,不太愿意写理论思想的硬文章,而较偏向写一些抒情的散文。借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带出另外一种的世界观:有一位神,他爱着我们,让我喜乐度日。这是我最近出版的《光之悦》第一辑的文章之旨趣。

文学是美丽的创作

我们不可忘记了,文学是一种自由心灵的创作,文学离不开想象力。文学必须注重文字的美,学习使用优质的文字。可能大家知道佛教的“偈诗”一向来不被当作是诗歌,不被接纳为文学。因为偈诗往往直接成为宗教宣传,文字通常偏于枯燥直率,与记述文字无异。因此,如果我们的福音文章要能较接近文学,那就需要将宗教思想,观念,教义转化为美丽的散文,故事,戏剧;蓄意加入文字的美感,想象成分。举个例子,约翰·密尔顿的《失乐园》毫无疑问是文学,因为措辞美丽,感动人心,故事性强,人物塑造鲜明;但是它也是宗教文学,因为有明显的宗教主题。

第二讲:十字架的救赎福音文章的书写方向

上一讲谈到宗教的特性。哪基督教有什么不同?

基督教不同的地方

我们谈“起源”(origin) ,谈创造主与创造物的关系,谈人类与父神的关系,以及因为这种关系而开启的可能性。

基督教独特的地方是讲一个作为“有情意的主体”(personal subject)的神与“有情意的主体”的人之间“有情意的相遇”(personal encounter)。具体来说有三方面:

第一,对比中国传统人生哲学的终极追寻即“境界性的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基督教则是追寻人与上帝—主体与主体之间“对话性的生命情操”(life of dialogue)。

第二,在修养功夫方面,对比起中国传统的人生修养哲学,那就是“向内反求” 并信仰人终极主体(比如儒家的良知,道家的道心,佛家的佛性)的“自给自足性”,基督教因为体验上帝作为一位“有情意的无限他者”而在一种“与他者相遇”,“他者介入”“他者在场”和“他者指点”的情态中修养,提升自己的生命境界。

第三,中国传统理解宗教的存在意义和功能,在于给予人“安身立命”(自我超越)的条件与文化价值,但是基督教的核心信仰,是人与上帝和好(关系的重建)(温伟耀,《生命的转化与超拔》(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页2)

Tian Shi Xin Jiang

谈基督教其实是这有点像谈历史,因为基督教是在历史中的宗教。我们有责任让人知道,基督教不是现在存有,孤立的;我们必须看到基督教这个现象和现象背后的一点一滴的线索。对于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基督教清楚提出答案。基督教有“创造主”这个不可除去的元素,基督教也奠基于耶稣在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这个历史事实。作为基督教作家,我们必须将这些信念,想法(或我们说的道理)告诉人们。

我们写福音稿,很直接是希望传扬基督,传扬福音。那不是就是“文以载道”吗? 不是犯了“文学工具论”的大忌吗?

的确基督教的福音书写不能没有基督教的因素,但是福音文章不一定就要那么赤裸裸的“功利主义”。著名的台湾作家王文兴,是一位天主教徒,在《星雨楼随笔》中有许多对宗教的沉思。他说了一句话甚好:“宗教和文学两者,合并是好的,但是在合并之前,仍应该强调“文学”,否则去读宗教经典就可以了。” (《喜欢生命》,页374)。

我个人的看法是华人的基督教文学到目前似乎尚未建立起来。我们有的是解释《圣经》的解经书,一些的见证集子,一些的灵修心得,小品文章,一些讨论某些课题的议论文章。这些都甚好。但是离文学尚远矣。我在一篇文章里说到基督教文学界举足轻重的张晓风的文章很美,可称为美文的典范,可惜没有什么基督教的精神(参〈我读张晓风〉收录于《光之悦》页97-102)。

Photo by Lam Been Koon
Photo by Lam Been Koon

可能这是我们“笔兵”所面对的问题,至少是我本人多年面对的问题。那就是要怎样将基督教的精神与特质,融入我们的文章中。让我们看看俄国大文豪杜思妥也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 1821- 1881)的做法。

杜思妥也夫斯基与福音以《罪与罚》为例

基督教神学工作者巴刻(J.I. Packer)称杜思妥也夫斯基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也是基督教最伟大的说故事者(the greatest storyteller)。他说杜思妥也夫斯基的小说情节以及人物,刻画人性的升华,同时呈现了堕落了的人性的残忍,邪恶以及悲惨。这方面只有莎士比亚与希腊悲剧作家Aeschylus 可以比美。而他所描写神奇异的恩典,及伴随因救恩基督所受的痛苦的深度与宽度,只有但丁(Dante)与本仁约翰 (John Bunyan)可以出其项背 (参The Bruderhof 编的《杜思妥也夫斯基与福音》(The Gospel in Dostoyevsky), 页vii)。

杜思妥也夫斯基写了许多篇幅浩瀚的名著:如《卡拉马助夫兄弟们》(The Brothers Karamazov),《罪与罚》(Crime and Punishment),《白痴》(Idiot), 《少年》(The Adolescent)  等四五十万字的巨著。

1849年4月,称杜思妥也夫斯基和其他30几个参加当时一个叫做“彼得拉谢夫斯基派”(Petrashevsky circle)的组织的朋友,因参加“思想上的阴谋”罪名被捕。被囚禁8个月后,他和其中20个人被判处死刑。

在蒙了脸即将被枪毙的前一秒钟,忽然传来沙皇停止行刑的命令,改判在西伯利亚的监牢服苦役4年,接着流放西伯利亚军队里当了6年一名小兵。当时他28岁。服役于流放时期,杜思妥也夫斯基被迫搁笔十年。

在服役期间,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癫痫病开始发作,以后常受这个疾病之苦。

1855年开始写《死屋手记》(The House of the Dead),1859年才完成,1862年出书。

1864 年写了《地下手记》(Notes from Underground)。

1866年写了《罪与罚》。

1868-69年写了《白痴》。

1874-75年写了《少年》(The Adolescent or A Raw Youth)。

1879-80年写了其传世的巨著《卡拉马助夫兄弟们》(The Brothers Karamazov)。

《罪与罚》的内容简介

《罪与罚》讲的是一个名叫作拉斯科尔纳夫(Raskolnikov)的年轻法律学生,因经济拮据,而被迫停学。他接触了当时一个充满虚无主义以及无政府主义的思想,一切都以自我的利益为依归。他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e)为什么他谋杀当铺老板娘阿莉奥娜(Alyona),他认为这个年老的当铺老板娘,无用,狠毒,有病,就像一只可恶的寄生虫,一只蟑螂。

Happiness abstract

他谋杀这个老板娘的理由只是要证明他不是一只跳蚤,而是一个人!一个充满能力的人!通过杀掉这个社会的人渣,拉斯科尔纳夫要成为拿破仑。当拉斯科尔纳夫遇到女主角索尼亚(Sonya)时,他的生命渐渐得到更新,改变。杜氏没有描写拉斯科尔纳夫“重生”的事迹,只是描写他因为索尼亚的相劝,最后自首了。索尼亚听到他的杀人的招认后,激动地说道:“现在马上出去,去站在十字路口,跪下,首先亲吻你所亵渎的大地,然后向全人类鞠躬,向罗盘的四个角落鞠躬,大声告诉所有的人:“我杀了人!”这样神会再次把新生命赐给你…… 你必须接受受苦,以及通过受苦赎回自己的罪。这是你应该做到……”

《罪与罚》的中心思想

与杜思妥也夫斯基相当熟悉的哲学家Vladimir S. Solovyov (1853-1900)曾经说杜氏写《罪与罚》的目的是要刻画当时社会所推崇的“强人”(strong man),他们假作刚强,不把人间的法律道德看在眼里,但是一旦犯了罪,内心且无法避免地,深受谴责煎熬。

这些“强人”认为法律不过是一些不合理性的外在约束,对他们没有作为。但是犯了谋杀罪的主人翁拉斯科尔纳夫,他无与伦比的自信,最后在比他大了不知道几万倍的神面前,消失殆尽。最终人必须面对神更高的正义审判(参David McDuff, Introduction, Crime and Punishment, Penguin Classics, 1991, 页 12)。

杜思妥也夫斯基在二十几岁时,参与“彼得拉谢夫斯基圈子”(Petrashevsky circle)的革命活动,原本是想唤醒俄国社会团结起来,面对不公义,而按着他们的理想重新塑造社会。但是最后他发现,人要改造的首先是自己。在牢狱的时期,他接触了许多社会低下层的人,但是这些人比知识分子好,他们有的东西是这些上层的知识分子所遗失的:那就是对神的信仰,以及清楚知道自己的罪(a faith in God and a consciousness of their sinfulness,David McDuff,页13)。

《罪与罚》的灵魂人物,也是女主角索尼亚(Sonya),有点像《圣经》中的末大拉的玛利亚 (Mary Magdalene)。索尼亚是一个来自破碎家庭的妓女,她为了照顾母亲,弟妹而被迫出卖肉体。但是她有着对神单纯的信心,以及善良的心灵。是她将男主角拉斯科尔纳夫从各我隔绝(isolation),自甘堕落与自我污秽(self defilement)的状况冲解救出来;并带他重新回到人群中。

杜思妥也夫斯基通过索尼亚的口,带出一个信息:重新回归人性的路,必须是通过十字架,必须通过受苦。现代人千方百计想驱除痛苦,但是杜氏认为受苦是拯救的路途。自由 (freedom)必须有痛苦(suffering) 。

当代著名基督教记者与作家Malcolm Muggeridge说杜思妥也夫斯基想给世人的信息(message)是:接纳受苦,并因此得拯救 (accept suffering and be redeemed by it)。索尼亚接受了人间是有痛苦的,这是无可避免的情况。但是毁坏与新创造是并存的。正如俄国哲学家别尔加耶夫(Berdyaev) 所说:“如果人间都是平等,公正的,人间就不需要上帝了。因为那时,人间就是神了。神存在,因为邪恶存在。”(David McDuff, p 25)

索尼亚丧失父母,丧失尊严,但是却没有丧失她的信心。索尼亚犯罪,是因为不公平的社会的压迫造成的,但是她的纯真没有失去。因为她的纯真,让拉斯科尔纳夫重新有想相信神,生命重新来过的意志(Will to believe and will to live)(David McDuff, p23) 。

new-life书中有有一章谈到拉斯科尔纳夫叫索尼亚读《圣经》有关拉撒路复活的篇章给他听,相信杜思妥也夫斯基是想借此表达一个思想:杀了人的拉斯科尔纳夫,内心深切渴望能“复活”,重新来过。

我们可以看到杜思妥也夫斯基没有大剌剌的谈基督教的教义,但是整本书充满了人必须回到上帝面前,神有大能的恩典,人只要悔改,就能获得救恩,罪得赦免;人的受苦与他灵魂的救赎等重要基督教教义。透过索尼亚读拉撒路复活的经文,杜氏也将基督是救主的信息宣扬出来。这是杜氏高明之处。

结语:努力写吧!

我们没有可能每个人都像杜思妥也夫斯基那么磅礴,深邃,细腻;但是我们了解,有个方向目标是好的。无论如何,我们是在写文章,宣扬福音。但绝不可以忘记了福音的本质:即十字架的救赎。虽然可能开始不知道怎样切入,但不要气馁,只要继续努力尝试朝这个方向进行即可。

而目前我们所能做的是多多阅读,以及多多书写。没有一套方法能让你成为优秀的作家,当然晨砚,黄子可以告诉你一些当注意的事项,如文法,文字与修辞,写作技巧等,但是要成为优秀的作家,最终是需要多多阅读与写作。

 

( 2017年8月11日)

人性的探索 — 谈《三少爷的剑》中的人伦关系

文:张文光

《三少爷的剑》的第二条主线,也是古龙的拿手好戏,即描写人性,或说是人与人的关系。正如龚鹏程所说:“这部武侠小说,并没有涉及人与国家社会的权利义务问题,却以极大的篇幅在处理人与家庭的关系”(古龙精品集,风云时代版,导读推荐文〈藏在雾里的剑〉)。首先是慕容秋荻与谢晓峰的爱情与仇怨;接着是谢小荻(小弟)与谢晓峰的父子情仇;最终是铁开诚,简传学与谢晓峰之间化敌为友的情谊。

慕容秋荻是谢晓峰的情人,16岁时认识风流倜傥的谢晓峰;谢晓峰逢场作戏,与她有了一夜情,生了一个孩子谢小荻(又叫“小弟“)。谢晓峰叫她等他7年,但是7年过了,谢晓峰没有来娶她。反倒是等到她与慕容世家的外姓弟子茅一云订亲的第二晚,与她私奔。但是,谢晓峰岂能被一个女人绑住,私奔半个月后,他又甩掉她(这次的离去是因为谢诈死,隐姓埋名的脱离江湖)。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慕容秋荻因此心中充满怨恨,一心想除掉谢晓峰而后快。但是慕容秋迪也不是善类,她是个蛇蝎美人,攻计于心,野心勃勃,想称霸武林。不只控制了慕容世家(武林四大世家之一), 还想借着谢晓峰的姑姑谢凤凰的手,执行家法,用“淫人妻女,斩其双足”的理由来除去谢晓峰,控制神剑山庄(参二七章〈聚短离长〉页25)。然而她的计谋不能得逞,因为神剑山庄的管家谢掌柜用独门绝技,夺取她手中握着(谢家)的剑。谢掌柜说神剑山庄的庄主谢王孙曾交待,如有外人握着谢家的剑,就必须用这招夺回来 (页28)。

慕容秋荻真正可怕的地方是,她不会感情用事,处心积虑,样样事情都以夺权为目的, 甚至不惜利用孩子。自己组织了一个叫做“天尊”的组织,势力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甚至还想借着峨嵋派的女子弟厉真真控制武林的七大剑派 – 武当,点苍,华山,昆仑,海南,峨嵋与崆峒。然后 登上武林盟主的宝座。

Photo by Lam Been Koon

小弟与他的母亲及天尊的高手联手设下圈套,原本要杀害谢晓峰,但是当柳枯竹的剑刺向谢晓峰时,小弟却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臂头档了这致命的一剑 (二十四章〈地破天惊〉)。而当小弟因为得知母亲(慕容秋荻)为他安排迎娶的女人娃娃,竟然与父亲有过关系时,心中充满了恨意(第二十八章〈身经百战〉页46,60)。书中接着描写他闹市纵酒,负气与红旗镖局作对,伤人并折毁他们的镖旗。谢晓峰为他抵罪,并说:“这里没有你的事了,你走吧。我一直没有好好照顾你,你小时一定受尽别人的耻笑,我只希望你能好好做人,酒色二字,最好……”(页107)但是小弟不听,怒气冲冲,头也不回的离开。当时“大雨如注,沿着他湿透了的头发滚滚流落,流过他的眼睛,就再分不清那究竟是雨水?还是泪水?”(页107)

在与红旗镖局的镖头铁开诚(燕十三的徒弟)对峙时,谢晓峰却被天尊收买的曹寒玉,袁家兄弟,夏侯星暗算,深受重伤。幸好,小弟良心发现,回到现场,借用天尊的名号救他。并且强迫名医简复生为他治伤。但是简复生无能为力;而他医术一样高明的儿子简传学也宣告,谢晓峰因为旧创新伤,顶多能活七天 (第三七章〈看破生死〉,页176)。

在《三少爷的剑》中古龙对小弟这个人物,著墨不是相当多。但是却勾勒出一个拥有一个名满天下,但却是一个缺席父亲的少年人的心理。他对这个父亲又爱又恨,因为父亲没有承认他而心怀怨恨,甚至有点偏激。对于父亲的威名,自己觉得不如,但是又希望能超越他,所以一直要往上爬,一心想赶快成名,以证明自己。书中结尾写道他入了点苍门下,在不满十招之内,伤了华山的长门弟子,也是江湖中的成名剑客梅长华,此外,又在短短的五天内,击败武当高手,奇迹般的崛起,几乎一夜之间名满天下。甚至娶了新任武林盟主历真真 (参第四七章〈淡泊名利〉)。三少爷的影子似乎又重新出现在谢小荻身上,好像合了现代心理学所说的家庭悲剧的恶性循环。父亲千方百计想摆脱的,鬼使神差又发生在儿子身上。

《三少爷的剑》在后半部加了两个人物,即红旗镖局的总镖头铁开诚与医生简传学。铁开诚师从燕十三, 从燕十三口中听闻三少爷的事迹已久。内心深处对三少爷谢晓峰满了稀奇崇敬之心。原本是要用三少爷的血,来洗清镖旗被谢小荻所毁的耻辱。但是后来发现自己成了天尊的一个棋子,而与三少爷并肩与被天尊收买的曹寒玉,袁家兄弟,夏侯星四人一决高低。而三少爷也从铁开诚的口中多一点了解他的终极对手:燕十三。

简学传本来是天尊按排来谋害谢晓峰的,天尊的计划是叫简学传在谢晓峰伤口加点腐骨的药,以便他没有力量反击,那么昆仑派的田在龙就可杀他。但是简学传做不到,因为他投入天尊不过才几个月,而学医却已有二十年,医道已经深入其心,他不舍吧人命当儿戏。然而他的确出卖了三少爷,因为他把三少爷将死的消息与他的行踪透露给天尊的人知道。但是谢晓峰没有怪他(参第四一章〈看轻生死〉)。古龙的英雄不同于一般传统的侠客,因为他们多是沉溺声色犬马的“世俗”“欢乐英雄”,他们不像梁羽生的英雄那么奉公守法,道德高超,正义凛然。相反的,他们有许多的缺点,如纵情酒色,不谨守江湖规则,甚至偷盗等(比如说楚留香,萧十一郎是大盗)。但是他们都是性情中人,充满豪情,看重友情,处处表现出宽容的人性味。有人说古龙的小说其实是他情感的自叙,他所创造的人物一般融入本人的人生态度,生活方式与体验,例如朋友永远第一,这正是古龙本人的人生信念(参林保淳主编,〈傲世鬼才一古龙〉,页249)。

古龙曾经说“人性”才是每本小说中不能缺少的元素; 而优秀的武侠小说应该“多写些光明,少写黑暗,多写些人性,少写些流血”(参其〈我说武侠小说〉,《欢乐英雄》代序》。我想古龙的这种自觉,努力,在他创新时期(1968-1976)的小说中,如本书《三少爷的剑》,《多情剑客无情剑》,《天涯明月刀》,《七种武器》等书中呈现的淋漓尽致。

(2017年7月18日)

剑在人亡,剑亡人在 ――我读《三少爷的剑》

文:张文光

2016年年尾,我与妻子到英国探望女儿。想到旅途中可以读点书,因此带了王德威的《后遗民书写》与古龙的《三少爷的剑》。许多年前,曾经看过楚原导演,尔冬升主演的同名电影,觉得还蛮不错的。不久前尔冬升导演,徐克监制,重拍的新版公演。我想去看;但是一下子就落画了。至于小说则从未读过,于是把藏在书架内不太显眼的地方,约10年前买的书翻出来阅读。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我读的最多的武侠小说都是古龙所写的;可能他的文字简练,情节 引人入胜,所以可以一口气读完 。不像王度庐,梁羽生的武侠小说,节奏 比较缓慢,有的读了几年都没有读完。《三少爷的剑》是古龙“江湖人系列”的第一本。意图很明显,他想写他所了解的江湖,与江湖中人的人情事迹,快意恩仇。古龙曾经大刺刺地说:“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样写,才能算为正宗的武侠小说呢?武侠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只要你能吸引读者,使读者被你的人物的故事所感动,你就算成功。”(参他为《大人物》所做的序文《〈代序――谈“新”与“变”〉)。他也曾说他比较喜欢写的是人性。因此他的作品几乎不提及任何历史背景,不像金庸,梁羽生往往将小说的时代背景设定在某个明显的历史框架中,“融于历史的人物”。古龙小说的特点是将主力放在人物身上,加上一些哲理的探讨,比如说《七种武器》虽以武器如“碧玉刀”,“长生剑”,“ 离别钩” 等为名,但其实不是写武器,而是歌颂一些品格,如诚实,自信心,决心等。此外,古龙创造出一种诗化的文字,一种一看即能认出的“古龙文体”。简单几个字,就成一段,整个版面只有几段文字。如《三 少爷的剑》第一章的第一页如此写道:“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残秋。木叶萧萧,夕阳满天。……”等区区约120 个字。有人说他是骗稿费;但是对于忙碌的现代人,这种写法可能比起金庸,梁羽生的长篇累赘,密密麻麻的排版,更来得有亲和力。

70年代电影版本的故事大纲是说神剑山庄的三少爷谢晓峰厌倦了江湖的斗争,杀戮比剑的生涯,诈死避世,隐姓埋名,退出江湖,躲在妓院作个“没用的阿吉”。然而江湖不放过他,逼得他重现江湖,大开杀戒。

但是原著的层次显然高得多了。除了谢晓峰,古龙还写了至少另外两个灵魂人物,即燕十三与慕容秋荻。燕十三是个中年剑客,十七岁就已名满天下;剑就是他的生命,他放不下他那柄剑,别人也不容他放下他的剑。说穿了,燕十三是个身不由己的杀人机器。古龙如此描写燕十三:“他太冷。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不该杀的人。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第一章)

说《三少爷的剑》的主题是关于人生命的无奈应该不会错到哪里去。我所说的“无奈”, 指的是有点像鬼使神差,无可避免地,必须弑父的那种希腊悲剧。古龙称之为“命运”,他说道:“如果这世界有了一个谢晓峰,又有了一个燕十三,他们相见的时候,总有有一个人的血,会染红另一个人的剑锋。”(古龙精品集,风云时代版本,四三章,页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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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古龙又说:“江湖中本就没有绝对的是非,江湖人为了要达到某种目的,本就该不择手段。”(风云时代出版,第四一章,页240),又借谢晓峰的口说:“这就是江湖人的命运,生活在江湖中,就像是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往往都是身不由主的 ……” (页246)。我猜想古龙的那句名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可能就是出于此处了。

燕十三平生最大的愿望是与天下无双的谢晓峰一决高低,看看他的“夺命十三剑”是否胜得过三少爷的剑,看看谁才是“天下第一剑”。当他获悉三少爷“死”了之后,万念俱灰地将自己的缀有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沉与绿水湖中。因为谢晓峰一死,他的一生也失去了目标方向,成了如风中的残叶。直等到他寻到三少爷,并将当时已身受重伤,只得三天命的他救活,生命才再次绽放光芒。令人唏嘘的是,救命者也必须扮演夺命者的角色;接着燕十三如愿地与三少爷决斗。在这场决斗中,燕十三终于找到他生命的祭坛,并将自己的生命祭奠于其上。

古龙用“剑”意寓一个人一生所追求的,或终极关怀。这“剑”足以让人自愿牺牲生命,书中这么说:“对某些人来说,剑不过是一把剑,是一种用钢铁铸成的,可以防身,也可以杀人的利器。可是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剑的意义就完全不同,因为他们已经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他们的剑,他们的生命已与他们的剑融为一体。因为只有剑,才能带给他们声名,财富,荣耀,也只有剑,才能带给他们羞耻和死亡。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四十章,页222)

这“剑”的应许(promise)其实是蛮宗教性的(religious),也确实令人着迷。剑可令人君临天下,成为“天下第一”。书中甚至说“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剑的本身,就已有了生命,有了灵魂”。剑成了“肉身”,成了神明,成了魔鬼;成了弗洛伊德所说的alter ego。

三少爷的“剑”给他的生命带来什么?三少爷年少成名,早有了“天下第一剑”的盛名;但是盛名却成了他的枷锁,他一心想挣脱它。不惜诈死以埋葬江湖人眼中的“三少爷”。天下人梦寐以求的荣誉,他有了。但吊诡的很,他却千方百计想逃脱盛名的樊笼。最终他发现:一旦是三少爷永远是三少爷,就算是自己双手拇指削了,从此不能握剑,人家还是不放过他。古龙说,“剑在人在”,其实是“剑在人亡”也 — “剑”已经牢牢控制了人的生命,使人迷失自我。

燕十三呢?他为剑奉献一生。剑本来就是他的命根子,是他的人生的全部,也是他存在的终极意义。但是书中神来之笔,在于古龙描写灵动如毒蛇的“夺命十三剑”,最后自己发展出第十五剑,而且这第十五剑已经不被控制,犹如随时能吞噬人的毒龙。

在原著中,燕十三最终杀身取仁。当他与三少爷决斗时,本来可以杀死三少爷的,但他却出人意料的“回转了剑锋,割断了他自己的咽喉。”燕十三不惜以自己的生命毁了最高的剑术:第十五剑,以免它祸害人间。古龙这么描写:“可是在剑锋割断他咽喉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已不再有恐惧。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神忽然间变得清澈而空明。充满了幸福和平静。”(四六章,页320-321)

燕十三能在临界点,毅然舍身毁掉奉献了一生的剑的情节,想来一生纵横江湖,名利双收,但心灵空虚,被酒精所控制,沉迷女色的古龙是想提醒我们一些重要的人生哲理,问题是读者们读到了吗?

(2017年7月12日)

后记:在写了这篇文章后,我问了谷歌兄,发现《三少爷的剑》是古龙在1975年写的。随后我也查了林保淳主编的《傲世鬼才一古龙》 这本书,证实《三少爷的剑》是在1975年开始连载于台湾《武侠春秋》杂志。是属于古龙较后期,也是他“创新时期”(1968-1976)末期的作品 。古龙多部代表作如《多情剑客无情剑》,《楚留香》,《 流星蝴蝶剑》 《天涯明月刀》,《七种武器》等都是在这个阶段写的(参林保淳主编的《傲世鬼才一古龙》,页70)。

古龙本名熊耀华,1937年出生于香港, 1950年随父母移居台北。后来父母离异,古龙与父亲关系恶劣,18岁离家出,从此再没有回家。未成年的古龙孤独在台北县瑞芳小镇挣扎求生。靠自己的努力,考进淡江英语专科学校(即淡江大学前身)。因此涉猎许多外国文学作品 。古龙酷爱阅读,据说藏书十万册以上(参林保淳主编的《傲世鬼才一古龙》,页56)。11岁开始写小说,1960年出版第一本小说《 苍穹神剑》。淡江时期开始喝酒 ,成名后喜欢出入风月场所,酗酒严重。1980年10月,古龙在“吟松阁酒楼”因心高气傲拒绝江湖人的拼酒,而被人用刀刺伤,失血两千CC,差点丧命。接着妻子梅宝珠带着儿子离开, 使古龙深受打击。古龙也因为遭人砍伤手腕,有很长的时间难以提笔创作,只能口述,他人代笔, 写作生涯来到“英雄末路”的局面 。古龙最后一部作品《 猎鹰赌局》是在1984年出版(参林保淳主编的《傲世鬼才一古龙》,页10-12)。因为长时间的纵欲饮酒,古龙患上肝硬化, 脾脏肿大,胃出血等病症,1985年9月21日病逝,享年区区48岁。

《三少爷的剑》是古龙在“吟松阁酒楼“ 事件与妻子离开之前所写,当时的他名成利就,根据古龙自己的说法,他写《三少爷的剑》(江湖人系列第一本)是希望写 “一点必要,成熟,满意的东西”(参林保淳主编的《 傲世鬼才一古龙》,页10)。

而楚原导演,尔东升演出的电影版是在1977年公映。说起来是当年一部相当成功的电影  。最近在ASTRO 频道看到2016年尔东升导演,徐克监制的新版,真的感到新不如旧,甚至有点惨不忍睹的感觉,看到一半就不看了。新版电影中的燕十三跟原著相去甚远,完全失去了燕十三高雅的风骨。造型令人不敢恭维,有抄袭Heath Ledger在《 蝙蝠侠》中小丑之嫌,简直是糟蹋了古龙笔下燕十三这个灵魂人物。

(2017年7月13日)

《光之悦》自序

文:张文光

_MG_6852书名定为《光之悦—我的读书札记》, 灵感来自旧约《圣经》中的一卷书〈传道书〉里的一节经文:“光本是佳美的,眼见日光也是可悦的。” (11章7节)。“光”在《圣经》中出现了许多次,其中最出名的,应该的是耶稣的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章12节) 。我不否认,本书着重从基督教信仰与其世界观来探讨各种社会与个人生命的课题。分享生命中令人喜悦的人情事物,尤其是因为与神相遇,有神同在的欢愉喜乐。

Light in Autumn

“悦”与“阅”同音,眼明人当会联想到这本书是与阅读有关。这本书收录的多是自己在《文桥》双月刊发表过的一些书籍评论与介绍,以及最近两年所写的文章。

集子分为三辑,第一辑称为“生命之悦”,主要是这一两年来在报章福音版发表的散文。我尝试写一些不再硬梆梆的文章,理由没有别的,只因散文较美,较能感动人。步入中年,理当多点培育美感,多点实践爱的功课;学习欣赏神的创造,多点体验,颂赞神的属性以及他对人无私的爱与眷顾。以感恩的心度日,珍惜身边的人,歌咏人间的美善。这也是这辑文章,以及以后我要写的文章的旨趣。

第二辑“阅读之悦”则包括了对本地著名基督徒作家晨砚,以及享誉国际的美文大家张晓风之作品的一点评述。其中也包括了对已故杨牧谷博士的怀念与致敬。此外,我也把一些教导人如何阅读的文章加入。

第三辑称为“信仰之悦”,多数是多年前曾经发表在《文桥》双月刊的文章。重点是介绍一些基督教的灵修著作,探讨基督信仰的实践,包括如何面对困扰华人基督徒的祭祖问题。相信对走在信仰道路上的朋友们,有点裨益。

在匆匆校对这些文章时,不禁倍加汗颜;曾听人家说“悔其少作”,现在才稍微明白箇中意义。集子内的文字多有沙砾,把这些文章结集,是有点野人献曝了。但无论如何,它们还是我生命中的一些痕迹,一点记录,因此也没有做太多修饰了。

2017年4月 (吉隆坡)

不会害怕的畏惧

Photo by Lam Been Koon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文:张文光

有一把镰刀,无情的切开情侣的胸膛,砍断了亲人的爱恋,斫伤了哲人的头脑;有一根毒刺,蛰死所有不愿意,但无可避开,一定要碰到它的苍生。这一根毒刺,已经深深地扎入每个人的生命中,到了它自认为合适的时刻,就毫不留情的搅动一番,释放致命的毒素。

1925年俄国诗人叶赛宁(Sergei Yesenin)在一首诗中说:“像消受新的抚爱一样,我也将承受坟墓前的战栗”。同年年尾,诗人在旅馆投缳自尽,得年只有区区的三十。寻死前一天他写了这首诗歌:

再见吧,我的朋友,不必话别无须握手,别难过,莫悲戚—— 这世间,死去并不新鲜 ,活下去,当然更不希罕。

多么令人伤感的一句:“死去并不新鲜”。但奇怪的,死亡虽然无法避免,我们却甚少去思想死亡,因为我们的文化告诉我们“未知生,焉知死”;对死亡华人是充满忌讳的。

然而,当你突然从医生的眼神中领悟自己患上不治之症;当你来不及闪避眼看就要迎面撞来的车辆,会不会像诗人所说的不由自主地战栗起来?

17世纪的一位英国圣公会牧师,也是说了那句名言 “死亡的钟声不是为别人而响,而是为你”的著名诗人邓约翰(John Donne),就曾经这样战栗过。

Photo by Lam Been Koon
Photo by Lam Been Koon

最近重读一本叫做《文字的力量》 的翻译书籍,原著为英文的More Than Words 。 书中收集了21位西方基督教作家亲自执笔,介绍一位对自己写作生涯曾产生启蒙影响的前辈作家。其中一篇是著名基督教作家杨腓力(Philip Yancey)所撰写的 〈当他躺着等死〉的文章,文章介绍邓约翰的事迹。 邓约翰原本是天主教徒,于1615年,即43 岁时,归入英国国教圣公会,成为牧师。1621年,当时49岁的邓约翰,被委任为伦敦圣保罗大教堂的主教。两年后,黑死病横扫整个伦敦,死了约四万人,数千人逃往乡间,整个伦敦邻近地区几乎成为鬼蜮。

许多伦敦人涌到邓约翰的教堂,想要听他的解释,为什么瘟疫降临在他们身上。但是他自己也被感染了。六周的时间,邓约翰像是被钉在床上,无法做什么,几乎是躺着等候死神的莅临。就在这个非常时间,邓约翰呢喃着没得到回答的祷告,思索死亡,写了《在紧急际遇中的灵修》(Devotions upon Emergent Occasions)(简称《灵修》)。

患病初期,邓约翰如一般人一样问:为什么是我?他一直问是不是神因为他年轻时放荡的行为而惩罚他?但是他找不到答案。于是他的思考,逐渐转向如何“回应”受苦的问题。在第6章里,描述说他细心观察医生,看到医生的恐惧,而他也与医生一起感到无比地恐惧。甚至很快地,他比医生更加恐惧。他查考《圣经》,发现恐惧是一种抑制,令人窒息的情绪。他因此发出如此的祷告:“全能的神,慈悲的神,一切真正伤痛的神,一切真正喜乐的神,也是一切恐惧,盼望的神,你既然给我一种无法反悔的悔改 repentance),那就请你,也给我一种,我不必害怕的敬畏。”可能英文原文较能表达邓约翰的意思:A fear of which I may not afraid。英文fear字有敬畏,比如敬畏神明的意思。此外,fear 一般上是指害怕的情绪。在这里,邓约翰祈求神给他一个在苦痛中仍然有一种敬畏神的情操。

邓约翰是从《马太福音》最后一章一段有关耶稣复活的记载,得到这种亮光与睿智。这段经文这么说道:“安息日过后,七日的第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抹大拉的马利亚来看坟墓。忽然,地大震动;因为有主的一个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滚开 ,坐在上面。他的相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看守的人吓得浑身颤抖,甚至和死人一样。天使回应妇女说:“不要害怕!我知道你们是寻找那钉十字架的耶稣。他不在这里,照他所说的,他已经复活了。你们来!看看安放他的地方。快去告诉他的门徒,说他已经从死人中复活了,并且比你们先到加利利去,在那里你们会看见他。看哪!我已经告诉你们了。”妇女们急忙离开坟墓,又害怕,又大为欢喜,跑去告诉他的门徒。忽然,耶稣迎上他们,说:“平安!”她们就上前抱住他的脚拜他。

邓约翰从经文中最后这句:“又害怕,又大为欢喜”得到启示。他说妇女们“那两条又害怕又喜乐的腿”(the two legs of fear and  joy) 是他当追随的模式。他终于发现如果要制服人间的恐惧,包括对死亡的恐惧,惟有敬畏那位已经征服死亡的神。

我个人尚未曾面对病痛,死亡威胁而带来的恐惧。可能不太能理解邓约翰的心灵熬煎,尤其是对死亡的恐惧。但是我记得的很清楚,6年前家母过世时,第一次认识到什么是永远,什么是永恒。体会到什么是失去; 而更甚的,这种的失去,是永远的,没有什么东西可将它唤回来,无可逆转的。那时,我多么希望母亲生前祷告信主是有效的,而现在她已经回到父神的怀抱中。那时我也第一次理解耶稣应许信靠他的人有永生这个宣告的宝贵。

基督徒相信死亡不是人一生的终结,而只是进入永恒的一扇门; 《圣经新约》形容信耶稣的人之死为“睡觉”,睡觉与死亡肯定不同,因为睡了的人会醒过来。基督教认为人会死是不自然的现象,因为在上帝的创造计划中人原本是不会死的。死的产生,乃是因为人犯了罪。而罪的工价就是死亡。但是死亡不是一个人生命的结束,因为借着耶稣的复活,人类能征服死亡这个最大的敌人,并且要像耶稣一般复活。

Photo by Lam Been Koon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耶稣成为代罪羔羊,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复活是那不可或缺的中心教义。耶稣在十字架代替人类付出罪的代价,死了,但是第三天复活了,击败死亡之前看来所向无敌的权势。〈罗马书〉记载:“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10:9)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用大篇幅讨论死人复活的事,他说: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15:22)他因此宣告:“死亡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 死亡啊! 你的毒刺在哪里?死亡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神,他使我们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哥林多前书〉15:55-57)因此,凡是相信耶稣的人,罪就能被神赦免,能与神和好。并在基督里得着“永生”,出死入生。当主耶稣第二次再来时,信靠他的人也必定复活,成为不朽坏。

不管人怎么说,我切实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天堂里,与所爱的人再见。我认信于这种有扎实内容的永恒应许。

(首次发表于2017年4月16日《星洲日报》〈生命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