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文桥的写作因缘

文:张文光

在1986年间,我与黄子,文采相识。当时事先风闻这些文桥人物,先拜读黄子文采的文章,后来才见到他们的庐山真面目。看到黄子本人,与想象中的翩翩风采相去甚远矣……

文桥的标志

那时候我仍在读法律,很自然文采叫我写一些与教会有关的文章,甚至给我一个专栏,名叫《法律疑惑》。现在回想起来,也真的要感谢她给予机会。《法律疑惑》的第一篇文章写的是大马宗教自由法律,当时是参考马大一位硕士班学生所写的论文,而大纲式地勾勒出大马宪法中所保障的宗教自由。无巧不成书,后来这一系列文章发展成一本书。也是我在1990年出版的《三角关系 – 大马宗教自由法律浅析》。由此看来我的写作成果(如果有的话),文桥是催生者。

黄子近影

《法律疑惑》专栏在《文桥》双月刊维持了好几年,后来我自己觉得《文桥》应该是较注重推广基督教文化,教义,而放弃继续写。文采在我的书《情牵法律》中提到教会中有人复印收藏我在《法律疑惑》的文章,令我感到欣慰,至少没有“白占土地”了。《法律疑惑》的一些文章,后来经过扩充修正,成了我的第二本书《大马法律系统》的一些章节。

1989年我加入写作团契之理事会,担任文书一职,一直到1995年。在这段期间,见证了文桥出版社,马来西亚写作团契的迅速发展,从原先的文字工作,渐渐发展成为多元事工的福音机构,事工包括辅导及教育。《文桥》杂志也渐渐从早期较注重文艺创作,演变成犹如《今日华人教会》般注重信徒的教导工作。

1992年写作团契庆祝15周年,我也躬逢其盛的参与一系列的庆祝活动,包括散文创作比赛,因而得了一个佳作奖,奖杯至今仍收藏安好。此外,写作团契也首开先河得举办大马华人教会第一个有关“2020宏愿” (Wawasan 2020)之神学研讨会。那时有两位讲员即华勇牧师与李英柏牧师是以英文发表论文,黄子叫我翻译,我也不知天高地厚地接下任务。在翻译时才叫苦连天,但也着实从中学习了许多。

第185期《文桥》杂志封面

在文桥的那段日子,我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但很令人感慨的是,当年很努力写的一些人,现在都不知所踪了。那天在教会遇到写作团契的元老之一杨百合老师,他对我诉说,大概是1980年初,遇到杨牧谷牧师。杨牧师频频说:“要努力的写,写的人太少了!” 十几年过去了,我们写作的人才可有增加?

有马华评论第一剑之称的张景云先生曾经问我可以不可以投一些稿件给《南洋商报》,然后又问我:“是不是只给文桥写稿?” 说实在的,我除了给文桥写稿,也甚少投稿给其他杂志。1990年我开始在《星洲日报》的《生命树》福音版发表一些文章。还记得写过一篇比较圣诗《因主活着》与王杰的歌的长文。当年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等歌曲不知风靡了多少青少年人,影响了他们的思想。我从大众文化入手,然后谈到圣诗带出来,亘古不变基督教之爱与盼望。现在重读,觉得文字是太累赘了一点。

当年负责福音版的主编是黄子,他给我的忠告一再是“放松一点,不要太多宗教术语。”我想这番话,到今天对我们写文章的人仍然管用得很。

1990年8月间黄子叫我在《光华日报》的福音版《百合花》写一个专栏,我硬着头皮答应,开了一个专栏,名叫做《法理人情》。一写也大概将近一年。这是第一次学习在时限内挤出稿件的功课。就像我在《情牵法律》的自序中所说:“每次到了截稿日,就得劳烦黄子严严肃肃,甚至不客气的把这些文章催生出来(有的早产了)。”

1992年的某一天文采对我说:“你可以不可以不要整天拉长脸孔,专门讲一些“看死人” 的文章?“ 她要我写一些对法律生涯的感想与信仰反思,较为生活化的文章。篇幅介于一千字即可。坦白说要写一千字的文章,对我们这些喜欢高谈阔论,引经据典陈词的律师来说,是很困难的事。无奈现今的报章读者都之喜欢看短小精悍的文章,我也被逼从善如流。因此在《星洲日报》写了一系列叫做《法律人语》的文章,多是我对首十年法律生涯的感触,是属于较感性的文章。

1996年4月至10月间,我重新用《法理人情》的栏名,在《星洲日报》写了一些有关基督教伦理与法理学的思想性文章。现在回头看,也不肯定到底有几个知音人?这在某个程度反映初些福音文章的难处。我们往往不知道应从那个接触点(contact point)着手;一味的写信福音得救,不信福音下地狱,肯定不是解决方法。

无论如何,借着写这些专栏,加深了我对基督教信仰的认识;而文字的运用,文章主题的呈现,慢慢地较能掌握,也较能有所发挥。那天在《文桥》杂志中读到已故杨牧谷牧师在1987年第11届写作营的讲词记录。他说可能我们对福音的了解太肤浅了,所以写的文章太公式化,没有影响力。他建议写作应该有四“日“法:日读一经,日想一事,日收一料,及日写一文。

我想要写得好,绝对没有捷径,唯有努力的写,勤劳的写。杨牧谷说,日写一文是一种习惯,若不能写一篇文章,也要写一段短文,这就是训练呀!

我曾经说过,如果我今天在写作中有什么成绩,那都是拜文桥同工之鼓励所赐。现在我仍然要以这句话作为文章的结束。

(原文发表于第80期文桥双月刊,2002年6月刊,页32-33。略为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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